广州年鉴2007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社会民生
分  目: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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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广州市有少数民族人口约3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近16万人,分属52个少数民族,其中人口较多的有壮、土家、苗、瑶、回、满、侗、蒙古、布依、朝鲜等10个民族。市一级民族团体5个(广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广州市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联谊会、广州市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广州市满族历史研究会、广州市回族历史研究会),区一级民族团体8个(越秀区少数民族联谊会、海珠区少数民族联谊会、白云区少数民族联谊会、荔湾区少数民族联谊会、天河区少数民族联络组、黄埔区少数民族联络组、番禺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南沙区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全市有民族小学3所(回民小学、满族小学、畲族村小学)。

    是年,广州市政府决定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城市拨出50万元资金帮助畲族村平整道路、改造村容村貌,增设文化设施,搞好新农村建设。市、区民族部门帮助少数民族困难户解决住廉租房、享受低保、免费治病、免收学费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并为全市217户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发放生活补贴和慰问金18万元。自2005年开展无证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后,全市600多间兰州清真拉面馆,已办证合法经营的达300多家,占总数的50%。全年全市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较大突发事件20多起,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