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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民生 分 目:社会保障 次分目: |
劳动保障监察
2006年,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做好劳资矛盾调处化解工作。一是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打击非法职业中介行为、规范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金秋行动”等10多次全市性专项执法检查,收到明显成效。“金秋行动”执法检查阶段,共督促补签劳动合同人数35.4万人,督促补办工伤保险人数66.7万人,督促办理流动人员就业备案手续人数47.4万人,清理拖欠工资人数18637人,追发工资4317.6万元。二是完善目标管理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等监察管理制度,制定工资支付预警制度、工资支付行为监督检查制度等工作制度,用规范的制度保证监察执法的高效率和高质量。三是组织实施企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示制度,对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企业在媒体“曝光”,并首次整体向公安部门移交73户欠薪严重企业,立案侦查。
是年,广州市共对95087个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比上年增加31%,责令用人单位与43.22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60.46万名劳动者补办参保手续,为6.16万名职工追回工资、押金等13105.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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