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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社会民生
分  目: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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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2006年,广州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41.82万人,比上年增长3.31%。广州市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15.80万人,失业保险待遇做到按时足额发放。9月,提高失业保险待遇,广州市(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624元/月,比上年增加76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78元/月,增加9元/月;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552元/月,医疗补助金标准调整为69元/月,两项合计621元/月。推进扩大失业保险金使用范围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失业保险功能由保障失业人员当前基本生活向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