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7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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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卫生·体育 分 目:卫生事业 次分目: |
农村卫生
2006年,广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10年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建设任务。组织实施《广州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计划(2001-2010年)》,推进以镇为单位实现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提高阶段目标。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改造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业务用房,购置基本设备86台(件)和救护车11辆。推进中心镇医院建设,花都区狮岭医院投入1500万元完成医疗综合大楼和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基础设施达到二级医院建设要求,第一批5个中心镇中有3个镇医院达到二级医院规模。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医院帮扶农村卫生机构工作。市属15个医疗卫生单位定点帮扶农村地区的15个镇卫生院,从资金与设备支持、人才培养、专科建设、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给予帮扶,提高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
广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市所有农村地区,参加人数2069623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86.2%。各级财政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扶持,这一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筹资16740.2万元,其中市各级财政投入的合作医疗补助资金9943.8万元,比上年增长96.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是年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住院补偿96408人次,住院补偿总费用支出14069.7万元,占住院总费用的29.7%,人均住院补偿1459.4元。有1237人获得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救助基金提供的大病医疗救助,救助金355.7万元。制定《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和康复资助试行办法》,为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供保障,解决部分已参加合作医疗、有康复需要残疾人的困难。各区(县级市)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模式,番禺区推行的“政府主导、部门监督、保险公司承办业务、信息化便利操作”基金管理模式得到卫生部和省的肯定,被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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