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7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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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金融业 分 目:证券业 次分目: |
证券市场监管
2006年,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围绕股权分置改革、上市公司清欠、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1)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夯实证券市场基础。联合地方政府、国资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加强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加大对股改存在重大疑难问题的上市公司的指导力度,通过现场检查、立案稽查等措施,切实推动一些公司启动股改程序。至年底,广州地区25户应参加股改的上市公司中,除南方航空外,其余均完成或启动股改程序。(2)做好清欠工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通过采取现场检查、限期整改等措施,加强对资金被占用公司的监管力度,并通过与地方政府签署《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006年度目标议定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动上市公司清欠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至年底,共清理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亿元,剩余的新太科技3.7亿元的大股东占款,已在相关部门支持下启用司法程序来进行追索。(3)落实综合治理工作,促进证券公司规范发展。推进民安证券、广东证券等被处置证券公司的个人债权甄别确认工作,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至年底,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缺口、违规理财、股东及关联方占款等长期困扰公司健康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得到妥善解决。同时,通过全面推进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指标监控机制以及净资本补足机制,引导和支持证券公司做优做强。(4)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违规活动。年内,广东证监局查处了广东证券、民安证券等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证券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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