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监察
2006年,广州市采取“海上巡查、陆上调查、空中监控”的“海陆空”三结合等方式开展海洋监察工作。全年组织海监执法船出航60个航次、车辆64辆次,检查涉海、用海单位64家,用海项目69个,采砂船、倾废船等70艘,查处违法占用海域案件13件、海上非法倾废案件2件,进一步规范全市用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