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7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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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农业 分 目:渔业生产 次分目: |
渔船渔港监督
2006年,广州市把好渔业船舶检验质量关。全市检验渔业船舶3263艘,登船检验率保持100%,船舶受检率达到95%以上,所检船舶未出现检验质量事故;对246艘申请延期的渔业船舶进行专家评审,共批准241艘延期报废;配合完成新中国船舶有限公司、黄埔造船厂等18户渔业船舶修造企业资质认可管理和年审工作。开展渔港综合整治及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航行及作业渔业船舶1700余艘、在港渔业船舶1500余艘、渔港(渔村)34个(次),查处违反安全规定的渔业船舶287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港进行整改。为部分渔村重新铺设专用消防管道200米,配置消防栓5个,更换灭火器76个,提高渔村的消防自救能力。开展船东互保工作。全市互保会费收入98万元,支付赔偿金6万元,赔付率为6.12%,其中广州代办处会费收入56万元,支付赔偿金1.07万元,赔付率为1.89%。开展全市渔业船舶、农自用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整治渔业船舶、农自用船参与非法载客等不安全活动的行为。实施伏季休渔。是年全市192艘渔业船舶全部安全、按规定度过南海伏季休渔期。全市组织放流中华鲟、四大家鱼等各类鱼苗3500万尾。抓好船员培训等管理服务工作。全年举办渔业船员培训班5次,培训船员186人。办理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1.5万艘次、渔业船舶登记年审2700本、船检证书3200本、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书214本次、职务船员证书1070本、捕捞许可证等其他证书500本。完成全市海洋非捕捞机动渔业船舶343艘的普查工作。协助向辖区内2616艘渔业船舶发放补贴2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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