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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农业
分  目:林业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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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经营市场搬离中心城区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积极保护、合理利用”的政策。2003年“非典”发生后,国家林业局公布54种可经营利用的野生动物名录。为适应关闭增槎路一带野生动物专业交易市场后广大野生动物经营者合法经营需要,广州市在从化市兴富市场建立专门野生动物经营区。有关部门按照《广州市禽畜批发市场管理规范》要求,对市场进行重新规划、改造升级,2006年12月19日正式投入使用,实现将野生动物经营市场从中心城区撤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