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7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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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农业 分 目:林业生态建设 次分目: |
概况
2006年,广州市林业工作以实施青山绿地等重点生态工程为重点,林业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全省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名列前茅,获得广东省“春雷行动”先进单位等称号。
完善生态公益林体系。是年市级财政投入生态公益林建设补偿资金8894.02万元,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6元。同时,组织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与分类补偿办法的调查评估。
加快重点森林公园建设。各级政府将森林公园纳入社会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规划,作为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加大对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是年全市10个重点森林公园共完成基础设施投入3548万元,改造林分0.15万公顷,建设登山公路39.4公里、登山步行径124.8公里,修建观景亭、厕所、停车场29个。
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制定下达“十一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预期消耗资源总量150万立方米,净增加172万立方米。编制《广州市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到2010年,全市林地面积控制在27.7万公顷,维持林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和林地征占用审批制度,实施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等制度,全年全市实际采伐林木1.04万立方米,征占用林地243.38公顷,未突破省下达的25万立方米的采伐计划和550公顷的征占用林地指标,实地审核率达100%。
基本完成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初步掌握分布广州市的210种野生动物、1500种野生植物的野外分布、种群、数量等基础资料。启动总投资5800万元的广州市生物多样性中心建设。
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全市林政、森林公安、野生动物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等林业执法部门,通过开展“春雷行动”、“候鸟行动”、“绿盾行动”等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取得较好的执法检查效果。全年查处各类林业案件385宗(其中刑事56宗、行政138宗),处理各类违法人员348人(其中刑事拘留76人、执行逮捕46人、行政处理148人),有力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各级森林公安部门,先后侦破“12·24”特大收购出售熊掌案、“2·10”特大收购出售穿山甲案和“10·23”特大收购出售巨蜥案等国家和省重点督办案件,受到国家和省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表彰。
加快森林防火体系建设。落实责任制,市、区(县级市)、镇层层签订责任书,先后召开3次全市性专门会议和现场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实现对重要节假日的严防死守。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是年从化市、南沙区正式成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增城市、萝岗区在原有队伍的基础上增加人员数量,广州市森林消防支队正式挂牌运作,至年末,全市共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13支、1000多人。在扑火装备方面,全年新配备消防水车11辆、消防船1艘、高压水泵10个,以及消防器材一批,大大提高森林火灾的扑救能力。在防火林带建设方面,建成生物防火林带261.14公里,面积346公顷,超额完成省下达的212公里、318公顷建设任务。全年发生森林火点122宗,由于发现早,处置得力,仅发生火灾3宗,过火面积73.3公顷,受害面积48.8公顷,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抓好林业科技工作。全年全市林业系统承担国家、省和市级科技项目12个,其中“广州市3S森林防火信息系统”获广州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充分依托广州地区林业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众多的优势,发挥市林学会的职能作用,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开展全市科技人员普查,组织实施优良种苗繁育、珍贵树种示范、树种种质资源收集与选育等一批技术推广项目,开展林业科技下乡和科普教育活动等。
促进国有林场加快解困发展。抓解困措施的落实。争取市财政、社保、移民办等相关部门的支持,筹集医保金1440多万元,为流溪河林场1400多名在职、退休职工办理医保;筹资70多万元扶持待业人员发展种养殖业,培训待业人员591人次,成功推荐就业173人;落实城镇、农村低保救助174户次、379人次;为426人交缴37万元失业保险金;将13名困难家庭子女纳入扶贫班就读;投入1765万元进行4期危房改造,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搬迁192户共899人。林场经济以发展森林旅游业为龙头,开展多种经营,全年全市4个国有林场实现经营收入2258万元,比上年增长16%。

(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