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7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农业
分  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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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减负

    2006年,广州市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治理突出问题等为重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继续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各级涉农收费部门及所属镇(街)主管领导分别与同级政府签订当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为100%。二是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相关配套措施,市级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7260万元(其中省财政2716万元,市财政4544万元),用于粮食直补、种粮奖励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等政策性补贴资金合计2341万元,农机补贴950万元,直接受益农户7000户;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全市建立涉农收费公示牌1745个,设立投诉举报电话336个,清理废止涉农收费项目8个,降低涉农收费标准1项;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对全市52.24万名在校农村中小学生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对纯收入不足1500元的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生活费实行补助政策,经费补助分别为2.04亿元和1568万元。落实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没有发现村级和学校向农民、学生强行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的现象。三是采取监管农民负担新举措。加强农村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推进村务公开。全市100%的村实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委派制、会计代理(选聘)制。推进涉农收费专项审计工作,其中花都区涉农审计金额2.42亿元,审计面达100%;发挥农民负担监督卡社会监督作用,做好农民负担投诉处理。全年接听农民投诉电话22宗(次),投诉反映的问题已得到及时处理。在白云、番禺、花都、萝岗区和增城、从化市建立农民负担监测网点120个,加强对农户负担情况的监控。

(彭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