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7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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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目:建筑和房地产业 分 目:建筑业 次分目: |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2006年,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简称市安监站)监督土建工程369项(其中是年新增139项),受监总建筑面积1217.99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377.75亿元;监督市政工程146项,其中在建工程82项(包含地铁工程62项、市政道路工程18项、人防工程1项、垃圾处理工程1项),完工工程64项,工程总投资约250亿元;受理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业务1062台,发出备案登记牌1305份;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377份,现场发放施工许可证113份;印制和签发竣工安全评价书97份;发出《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10宗,实施行政处罚4宗。全年全市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9起,死亡13人,比上年均下降50%以上。百亿元产值死亡率1.86人,低于建设部公布的百亿元产值死亡率4.5人的全国平均水平。
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坚持日常巡查、监督抽查、专项检查相结合,采用上报不良行为和行政处罚两种手段,增强参建各方执行安全规范和要求的自觉性。针对深基坑、塔吊、高支模等施工项目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点,组织监督员进行技术学习,掌握各关键环节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和主要解决的问题。对高危工程和设施进行安全排查,对有险情的工程及设施提出加固排险处理意见,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及时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高危工程均建立档案,实施动态化管理,并跟踪处理整改结果,保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大事故。年内,市安监站监督的工程未发生一起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
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使用电脑多媒体技术进行安全监督交底,在工地现场采用视频监控,进行实时监督。完善“安监站工程监督业务管理系统”,逐步达到施工现场监督业务管理信息(包括站内部办公信息)全程入网,各种统计报表能在网上自动整合动态输出。通过互联网与上级主管部门及区站联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管理信息。
规范施工安全文明秩序。对于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工程,按规定上报各有关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公开“曝光”,对于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抓好“烂尾”工地的整治。为消除“烂尾”工地的安全隐患,市安监站积极找建设主体,协调各方关系,督促能复工的尽快复工,责令该回填基坑的立即回填排险。全年成功解决22个“烂尾”工地的遗留问题。
做好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年内,组织对全市塔吊司机、司索工、指挥工、专职安全员的教育培训,共举办塔吊司机安全培训班10期,培训总人数1324人;举办司索工、指挥工安全培训班4期,培训总人数476人;举办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班12期,培训总人数15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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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