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鉴2007 前一篇  后一篇

类  目: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分  目:海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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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广州海事局巩固和深化辖区现场监管值守点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多项专项整治活动,辖区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辖区水域发生列入统计范围的船舶交通事故16宗,死亡(失踪)8人,沉船8艘,经济损失1804.6万元,分别比上年上升23%、下降33%、下降11%、上升41%。

    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在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统一指挥、协调下的跨海事处辖区巡航的工作模式。增加巡航船艇驻留水上执法时间(尤其是夜间执法时间),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有效性,实现VTS与现场海巡船的有效互动。

    水上应急处置快速有效。及时处理“2·24”增江沉船事故等多宗事故或险情,避免或减少事故污染损害,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对地方、港口生产的影响。

    雾季期间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为确保雾季期间辖区安全形势稳定和减少雾季对港口生产的影响,制定《能见度不良天气安全监管工作规定(试行)》和《水上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审批、发布管理程序》,及时有效处理珠江口大雾影响期间130多艘受阻于桂山锚地的大中型船舶进出港事件。

    沙角水域采砂作业区管理成效得到巩固。全年沙角采砂作业区仅查获6艘超载船舶,比上年下降93.48%。

    开展GMDSS操作员适任能力专项检查、MARPOL附则1集中检查会战、AIS专项检查活动、港澳航线委托经营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活动、载货量大于500吨的自卸砂船稳性复查和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工作,促进船员素质、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船舶技术状况的改善。

    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年内广州海事局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多项便民措施,配合和承担地方政府多项水上安全工作。配合做好南沙港区二期码头、广州港区出海航道二期、中船基地建设、虎门港建设等安全管理工作;为是年广州地区各类水上大型活动提供安全保障;全年派出船舶2111艘次,海事执法人员4430人次,为电煤油运输船舶提供安全监管运输保障和优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