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年鉴2007 | 前一篇 后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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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006年,广州市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政府投资管理体制,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完善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开展广州市企业投资项目网上核准工作。规范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加强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管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印发并推行《广州市本级基本建设统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和完善《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和《广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与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政府投资项目效益不断提高。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理顺市、区财政关系。出台《关于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调整收入划分范围和共享收入分成比例,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分配体制。二是进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改革后的政府收支体系由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构成。对财政、税务、海关、国库等部门的收入缴库和支出拨款凭证及有关报表体系进行调整,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三是推行政府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逐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自查结果进行核查,较全面掌握全市事业单位的资产分布情况,为进一步科学管理奠定基础。五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起草《广州市政府采购改变采购方式的审批办法》和《广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方法》,建立全市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制度,加大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六是加强财政审计监督管理。在继续做好重点专项资金检查的基础上,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和对外援助资金的检查,检查项目涉及资金63亿元,比上年增长40%。
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和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与省编办一起共同推进增城市乡镇机构改革的试点工作。一是理顺县级市与镇之间的事权关系,进一步明确镇政府的职能定位,促进镇政府职能转变;二是规范镇机构设置,重新核定镇人员编制,开展镇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整合镇所属的站所和其他事业单位,清退编外聘用人员,妥善安排改革分流人员;三是加强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建立行为规范、管理到位、服务完善、廉洁公正的镇行政管理体制。
促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成立广州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筹领导、协调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召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明确下一步改革方向,加大政会、企会分离的力度,增强行业协会的民间性和独立性。通过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资助,加大对行业协会的支持力度。对全市行业协会进行清理整顿,重新登记,规范管理。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召开全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会议,拟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规定》。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4个、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3个,广州地区省级重点实验室增至89个。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所和广州中科院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取得进展。转制科研机构改革过程中的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科研条件建设在政府支持下进一步加强,创新能力和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