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展实物必须符合居住国(留学人员)的有关出口规定,同时符合中国的有关进口规定。携带者需对物件的通关有充分的准备,以免可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不方便随身携带的物件可用邮寄方式;
二、对于每一参展实物(图片与文字项目除外),大会将免费提供封闭式玻璃展柜以作静物展示之用;
三、大会不提供任何用电设备及其它设施;
四、对大会统一搭建的展柜配置,各参展单位和布展单位一律不得拆装改动,否则,大会有权强制恢复原状,所产生的费用及后果全部由参展单位承担;
五、撤展过程中,展品、展具及材料的保管由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如发生丢失或被盗,责任自负;
六、各参展单位在布(撤)展规定时间内应将所有物料搬离展馆,弃置的布展材料也须自行清出展馆并运走;
七、对在规定撤展时间以后未办理加班手续并尚未撤展或无人看守的展位,大会将专门组织清理,所丢失的物品及展板、展具等大会不负任何责任,所涉及的押金不予退还;
八、参展单位应协助做好大会和展馆的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与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大会安全; `
九、全体与会人员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服从大会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大会各项规定,共同维护大会秩序,提高警惕,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妥善保管好展样品和个人随身物品。每天闭馆前,请将贵重样品存放在展柜和保险柜内或采取其它有效保护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守和管理,参展单位应按时进馆,请勿提前退馆,以确保展样品安全;
十一、陈列的管制刀具等展样品需入柜上锁或固定在展板上,同时将公安部门批准的管制刀具销售许可证(或复印件)放在便于检查的地方。要有专人看护,妥善保管,开、闭展时要清点数目,防止被盗;展样品的陈列须按规定摆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展样品摆在展位外的任何地方。要服从大会检查组、保卫人员的检查纠正;
十二、严禁携带剧毒品、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展样品实物进入展馆(只能使用仿制代用品);
十三、大会期间,凡拾获的各种物品应及时送交大会保卫处登记处理,不准自行保管和擅自处理;
十四、大会统一规定: 未经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办公室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名义对外招展和征集文稿、广告,不得在任何刊物和宣传品的封面及封底使用“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中文或英文字样(包括其简写字样),也不得使用大会徽标;如需使用,须经大会组委会批准并办理备案手续。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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