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以下简称留交会)定于2007年12月26-27日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为加强展馆的管理,保障安全,提高整体布展水平以及为参展单位提供优质服务,第十届留交会特装布展实行资质认证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装布展资质认证的适用范围
特装布展资质认证适用于在第十届留交会从事特装布展的展览工程设计及承建单位。凡在留交会从事特装布展的展览工程设计及承建单位,必须经过留交会办公室的资质认证,未经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在留交会承接或进行特装布展施工。留交会审图组不接受未通过资质认证的特装布展施工单位报图。
二、资质认证的申请办法
(一)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承接室内装修或展览装修工程资格。
2、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事业单位另行规定。
3、具备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人员。具体拥有2名以上展览专业设计师或室内装修设计师,1名以上土建工程师和1名以上水电安装工程师,3名以上专业电工。 参加留交会特装布展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具备特殊工种(含电工、焊工、司机等)的上岗证或其它专业资格证书(管理人员除外,但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人员数量的10%)。
4、拥有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制作工场。
5、具有从事大型展览特装布展工程(如广交会等)2年以上的经验,且无违规记录,优先考虑。
6、申请资质认证单位经大会审核符合上述5项条件后,必须向大会交纳10万元保证金(广州市会展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减半收取)。(该保证金在大会结束后如无布展、展览相关投诉或赔偿责任,大会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二)申请资质认证须提交的资料
1、填妥“留交会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申请表”(详见附件),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单位情况简介。
4、本单位拥有技术力量的证明材料。包括设计师、工程师的专业资格证及其他与展览工程有关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5、制作工场的场地产权证明或租凭证明。
6、最近3年承接特装布展工程的情况。
7、本单位设计施工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申请办法及程序
1、申请单位将申报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材料必须盖公章)确认后交至留交办展览部,同时查验原件。
2、申请截止日期:2007年 9月20日
3、联系电话:83124229
三、资质认证的审定
1、特装承建单位的资质认证审定统一由留交会办公室负责。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大会通知其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齐后方可获得大会的认证和对外公布。
四、资质认证单位的权利、责任及义务
1、获邀参与大会主场特装布展的议标。
2、作为布展设计与承建单位,在大会网站公布。
3、严格遵守留交会和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的特装布展施工、撤展、保卫、消防安全、用电等规定,承担所承接工程全展期的施工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服从留交会的统一管理。
4、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损害参展商与同行的利益。
5、负责所承接特装工程设计图纸的初审并向留交会审图组报审。
6、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在留交会规定的布、撤展期内完成布、撤展工作,不得提前进场与滞后完工,对提前撤展者,大会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取消下一年特装承建单位资质认证资格。
7、一律不得转包工程。
8、相互协调,配合留交会现场施工管理工作,在布撤展和展览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所承接特装展位全展期的安全维护和联络工作。
9、不得因与客户发生纠纷而中途停止服务。
10、对违反大会和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关规定或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纠纷并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资质单位,大会将根据所负赔偿责任,有权将部分或全部保证金赔偿给对方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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