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历史性盛会,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不断加深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认识,加深对我国国情的认识,加深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认识,加深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公安工作发展的基本思路、奋斗目标、主要任务的认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全体民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七大所制定的发展目标任务上来。要围绕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紧密结合广州的实际,研究、找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以此推动广州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发展、新进步,从而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贡献。
一、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哲学内涵和具体外延,把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成果转化为促进我市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首先要按照新时期党对公安机关赋予的新使命和公安工作的新内涵,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理论的精髓,树立全面辩证的符合广州公安工作实际的科学发展观,从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统筹兼顾地推动我市公安工作的发展:一是要做到“全面发展”,既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又要积极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二是要做到“协调发展”,既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刑事司法职能,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稳定,又要切实履行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职能,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三是要做到“可持续发展”,既要立足当前,抓紧解决公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夯实公安工作的根基,增强公安软实力,实现我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良性循环。
在实践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始终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把公安工作放在“坚持科学发展”的主题上来谋划,在更新警务理念、创新警务机制和加强科技应用三个方面谋发展,以实现广州公安工作的永续发展:
一是必须以更新警务理念促发展。要牢固树立为群众做事的警务理念,按照“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围绕群众利益设计、实施、调整公安工作各项政策措施,使全部公安工作都能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
二是必须以警务机制改革促发展。要深入持久地推进以动态打防为核心理念的警务机制改革,抓住当前社会治安动态性的鲜明特征,做大做强便衣队伍,精心谋划投放警力的地点和时间段,灵活调整派出所的勤务模式,实现打击防范工作与犯罪同步乃至超前一步。
三是必须以公安科技创新促发展。要善于将最新的公安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实战力量,充分运用科技手段突破警力不足的瓶颈问题。在侦查破案、社会面防控、公安行政管理等工作领域,不断提高科技应用幅度和应用深度,使公安工作能够同步分享公安科技的发展成果。
二、深刻理解“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把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落实到全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去
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公安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要把全部公安工作的目标指向关注民生、化解民怨、集聚民力上来:
一是要在关注民生上下功夫。心系群众是为民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沉到基层一线,沉到群众中去,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广泛了解各方面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实事求是反映基层状况,努力把握好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把以人为本、换位思考转换成一种思维定式并渗透到公安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是要在化解民怨上下功夫。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深入持久地开展“民警听民声”活动,完善联系群众制度、民意调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听证会制度、协商谈判制度、公民投票制度,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深层次民生问题能够发现得早、化解得了、解决得好。
三是要在集聚民力上下功夫。群众是打击预防犯罪的基础力量,只有充分地发动和依靠群众,才能使公安机关在防范打击犯罪上摆脱孤军作战的局面。要不断总结探索因地制宜、能够长期坚持、并且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大力发展社区安保队、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大力组建群防群治队伍,推进防控社会化。要坚持走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防范之路,落实封闭管理、物业管理等有偿防范模式。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企事业单位、经营户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保卫组织建设,加强技防、物防设施建设,提高内部防范能力。
在公安队伍建设中,要把以警为本作为公安队伍管理的灵魂和核心,在队伍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实现公安队伍的人性化管理。要健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一套好的选人用人机制,盘活用好现有人才资源,挖掘融合内部警力资源。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对诬告陷害、侮辱谩骂、围攻殴打等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要积极正面引导,帮助民警正确对待执法权益被侵害事件,防止民警因情绪受挫而影响工作。要研究建立相应的机构,切实保护民警的正当权益,坚决支持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兑现从优待警承诺,切实解决民警非领导职数偏低的问题。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因公伤亡民警的抚恤标准和个人保险金。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设立民警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健全民警的健康保护和医疗救助保障机制。从合理配置警力,统筹规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出发,切实减少基层的重复劳动,减轻一线民警的工作负荷,以达到从优待警的目的。加快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步伐,以创建警察品牌树形象。逐步加强警察公共关系专门机构和专业力量,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密切与主流媒体的关系,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加大公安宣传阵地建设和文化建设力度,充分运用金盾网和其它网络手段,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加强警察形象危机研究,做好危机预案和管理,维护警察的权益和形象。
三、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意义和具体内容,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贯穿公安工作的长期历史任务抓紧抓好
十七大报告指出,构建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这一重大部署,增强全局观念和中心意识,把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作为新时期公安公安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当好和谐社会的保障者、建设者和促进者,使公安工作的奋斗目标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期待相适应。
一是认真履行公安职责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坚持疏堵结合、重在疏导的原则,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正确处理新时期社会矛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主动发现矛盾、积极化解矛盾上下功夫,对有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要及时、主动介入,最大限度地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降低社会风险。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迅速果断、科学处置,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促进社会安定和谐。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进一步严密治安防控网络,持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违法犯罪、交通消防安全事故等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要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和未成年犯、初犯、偶犯等犯罪人员,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处理信访问题长效机制,努力减少涉公安上访问题。
二是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发挥建设作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重点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要创新警务机制,坚持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配置,从根本上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打击防范控制能力,推进和谐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针对广州不同地域的治安实际,探索出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社区警务模式,夯实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要善于集聚民力,发展壮大治安辅助力量和治安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活动。依托城乡社区和基层党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将所有社会人纳入服务和管理范围,注重发挥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自我服务管理作用,实现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三是拓宽公安行政管理思路发挥促进作用,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要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改进管理思路,整合管理资源,创新管理体制,真正做到在服务中强化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做到既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又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治安、消防、交通、出入境、户政等窗口部门,要顺应社会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群众需求日益增多的时代潮流,从衣食住行这些事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入手,注重将传统的工作方法与先进技术手段相融合,注重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相融合,尽快再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高效率、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产品,达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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