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扫地就扫人”,最近成为广西北海最流行的官场警句。该市20多名相关责任人因在“城乡清洁工程”中工作不力被严厉处理,其中有两位副处级分管领导被免职,由扫地刮起的问责风在当地引发热议。(5月3日《南方周末》)
问责制是建立权责对等的现代政府的基本要求。按照契约论的观点,全体公民拿出部分权利让渡给政府来行使,并与之签订契约。政府在行使公权力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原则。现代政府与传统政府最大的区别在于,后者要求官员对上级负责,而问责制强化的是政府和政府官员对公众负责。问责制的核心在于,它昭示着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公众有权问政府之责。
从这个意义上讲,北海官场因扫地刮起的问责风到底算不算真正意义上的问责制,笔者以为,这很值得质疑。起码从已有的报道中,我们似乎很难看到北海老百姓在问责风暴中究竟发出了怎样的声音,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倒是不少人被无端端地卷入了“城乡清洁工程”:搞卫生成了当下工作的头等大事,即使高三毕业班的学生也要停课搞卫生。北海市呈现出“满城尽是新扫把”的壮观景象。
如果把这说成是我们一直呼唤的官员“问责制”带来的硕果,那简直是混淆视听、误导公众。抛开群众监督,没有“对公众负责”的理念做基础,问责制与传统官场唯上的政绩观又有什么两样?北海民间流传的对联很值得玩味,上联:速生计生卫生,声声问责;下联:指标目标达标,标标穿心;横批:一票否决。在这里,所谓的“问责”,单纯就是上级问下级之责,下级问群众之责,老百姓从主动的“问责者”变成了被动的“受问者”。
事实上,如此问责并不能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也无法提高公众整体的福利水平。它导致的结果是,官员只尽可问之责,在问责的压力下更加“唯领导马首是瞻”,而对待百姓的需求则越来越充耳不闻、视若无睹。官员的紧迫感只是来自为了完成上级的任务疲于奔命,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要想群众之所想,本着为公众负责的态度,主动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眼下北海一些基层政府,已经出现群众办事找不到人,负责同志全去搞清洁扫地的情况。
问责的核心是官员对公众负责,而非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负责。混淆了这一点,“问责制”就难免走样、变味!(来源:红网;作者: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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