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广州”摄影大赛集体摄影创作活动须知
参加“文明广州”摄影大赛集体创作活动的全体人员须遵守以下事项。
一、有意参加集体创作活动的人员,须先到市摄影家协会办理报名手续(名额限200人)。经市摄影家协会和大赛组委会审核同意,给每位人员派发集体创作《摄影证》。
二、每次集体摄影创作活动前,大赛组委会将以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通知,要求参加的人员须与组委会联系并确认参加与否。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参加集体摄影创作人员的数量安排各条摄影线路。没有与大赛组委会联系确认的人员则视为不参加活动。
三、参加集体摄影创作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大赛组委会的纪律,服从组委会工作人员的安排,听从指挥,主动出示身份证明,按创作的流程进行活动,在活动过程中须注意下面的事项。
1、注意乘车时间、地点和乘车安全,准时集中,准时出发,过时不候;
2、注意人身安全,不得私自攀爬危险物、制高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遵守被拍摄单位的规定和尊重被拍摄主体的意愿,不擅闯危险地带和禁区拍摄;
4、有关人员若不服从指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所引发的问题,后果自负;
5、注意公共道德和公共卫生,不乱丢乱吐,爱护拍摄地的公物;
6、保管好自己的器材和财物。
四、乘车地点
广州市法政路30号附近(市委大院正门东侧停车场)。
五、联系方式
1、集体摄影创作活动联系人:曾翊红,联系电话:83552353、83555103。
2、活动咨询:傅宇洪、温总富,电话:83105480、83105475。
六、大赛情况介绍及大赛有关信息发布:大洋网、市摄影家协会网。
“文明广州”摄影大赛组委会
2006年6月10日
(编辑: 吴青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