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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问题与科斯定理

www.guangzhou.gov.cn   2005年7月4日 17:22:53      作者: 王东京 赵建军
 
    ●在交易费用为零时,产权制度的
    安排,对资源配置没有任何影响,
    这就是著名经济学家施蒂格勒定
    义的,也是科斯本人认可的“科
    斯定理”。科斯定理的言外之意
    是:即使外部性导致了市场失灵,
    也不需要政府出面干预。
   
  大约40年前,在美国芝加哥大学,曾有过一场别开生面的辩论。该校《法律与经济学报》的主编戴维德教授,为了欢迎科斯教授的造访,邀请几个同事到他家共进晚餐。这几个同事,均是卓有成就的经济学家,其中弗里德曼和施蒂格勒,更是世界顶尖高手。饭后,科斯向他们提了一个问题:“一个工厂产生了环境污染,使附近居民深受其害,政府该不该出面干预,向工厂征税或强制它搬出居民区?”众人一致回答:“当然应该。”但科斯说:“你们错了。”接着,双方各持已见,展开了激烈的争辩。争论方酣之际,思维敏捷的弗里德曼,似乎突然大彻大悟,调转枪口,将他的同事们批得哑口无言。科斯由此大获全胜。后来,他就此写成论文《社会成本问题》,发表在1960年的《法律与经济学报》上。
   
  工厂污染环境,这是经济活动的外部性问题,对此,科斯以前的经济学家,几乎无一例外地主张政府干预。他们的理论依据,主要来自庇古。这位“福利经济学之父”指出.要想使资源得到最优配置,就必须使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相等,一旦两者出现偏差,就要设法纠正。工厂污染环境而不加治理,是将自己的生产成本,转嫁给了社会,它的收益,也就高于社会收益。所以政府应对工厂征税,来补偿居民的损失,使他们各自的私人收益,都尽可能接近社会收益。但科斯认为,庇古的方案并不高明。在他看来,庇古是只见树叶,不见森林,仅仅看到工厂损害了居民健康,却没有想到,如果制止这种损害,同样会使工厂利益受损,所以科斯认为,不能顾此失彼,而要从社会总体利益,来考虑问题。看看下面的这个案例,就足可见科斯的大智大慧。
   
  一个制糖商,已经从事糖果生产几十年,8年前,一个医生搬到他隔壁居住。开始两人相安无事,但自从医生在这里建了一个诊所之后,邻里之间就再也不得安宁,最后竟然撕破脸皮,打起了官司。医生向法院起诉,说隔壁生产糖果的机器,发出了噪音,搅得他心神不定,而且没法使用听诊器给病人做检查。因此,他要求制糖商停止生产。法院很爽快地满足了他的要求。但是,科斯认为,这种裁决不是上上之策。假如制糖商停止生产,损失300美元,而搬迁到别的地方.只需100美元,医生迁移诊所,只要200美元,那么,很显然后两种方案就更可取,其中最经济的方案,是制糖商搬走。怎样才能实现这个目标呢?科斯认为,政府不必指手划脚,也不必做硬性规定,只需划分好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即可。
   
  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科斯做了正反两种假设。第一种假设,是制糖商有权在原地继续生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医生对噪音忍无可忍,就要么自己走人,要么请制糖商搬走。医生发现,请制糖商搬迁只需100美元,比自己搬迁合算,所以只要制糖商要价不超过200美元,他就乐意掏腰包。而制糖商只要得到的钱不少于100美元,也乐于搬迁。这样,两人你有情我有意,必然一拍即合,达成协议。第二种假设,是医生有权在此行医。此时如果制糖商想让医生搬走,就必须付200美元,这比他自己搬走,多了100美元,很不划算,所以,他会自己主动搬走。可见,虽然二种假设截然相反。但结果却完全一致,都是制糖商搬迁。
 
  科斯由此证明了:无论初始产权如何界定,只要搜寻、谈判和监督合同实施等交易费用为零,当事人双方就会通过市场交易,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也就是说.在交易费用为零时,产权制度的安排,对资源配置没有任何影响,这就是著名经济学家施蒂格勒定义的.也是科斯本人认可的“科斯定理”。科斯定理的言外之意是:即使外部性导致了市场失灵,也不需要政府出面干预。  
 
   然而,假设交易费用为零.就跟物理学里假设自然界不存在摩擦力一样,永远都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假想。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交易费用无处不有。就拿奶酪生产商来说,如果他要购买牛奶做原料,首先,他要多方打听什么地方有牛奶卖,质量如何,然后,为了眼见为实,又必须不辞劳苦,跑去当面看个究竟。如果货真价实,如他所愿,就开始讨价还价。好不容易谈拢价格后,又还得就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达成一致,签订合同。然而,事情到此还没完,他必须随时睁大眼睛,防止对方出尔反尔,违背合同。可见,人们在交易时,做的都不是“无本生意”,而是要花费相当的代价,这种代价就是“交易费用”。科斯最早意识到交易费用的存在,所以,他没有停留在交易费用为零的假想中,而是马上进入了交易费用为正的世界。他指出,当交易费用大于零时,自愿交易就可能化作泡影。比如,在制糖商和医生这个案例中,只要交易费用大于100美元,交易双方就会望而却步。因为如果制糖商有权在此生产,那么医生要想让他搬迁,就得付100多美元,再加上100美元的交易费用,就超过了200美元,还不如自己走人。而如果医生有权在此行医,制糖商就会自己花100美元搬走。由此可见,当交易费用大于零时,不同的产权安排,会有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这就是所谓的科斯第二定理。
   
  《社会成本问题》与常见的经济学论文相比,该文既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也没有密密麻麻的公式,作者只是信手拈来几个案例,但却使人如醍醐灌顶,大有“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感。所以它一经发表,立即同时震惊经济学界和法学界,成为上个世纪被引用得最多的经济学论文之一。瑞典皇家科学院院士、诺贝尔奖的评委魏林,对科斯评价极高:认为科斯的贡献“对经济史的研究增加了新推动力,一门新的科学——法律经济学,在经济学和法学的交叉地带应运而生,传统的法学开始动摇了。”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科斯定理并非完美无缺。比如:产权的初始界定,尽管对效率毫无影响,但却影响到了收入分配。而收入分配不公,往往又是社会矛盾的导火线。对如此重要的问题,科斯只是一带而过,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憾。
(编辑: 陈俊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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