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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www.guangzhou.gov.cn   2005年8月29日 09:34:25     

 

  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一)公民

    一国公民指具有该国国籍的自然人。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公民主体资格的集中表现。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包括从事合法行为的能力,而且也包括对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的。

    (二)法人

    1.法人的概念和具备法人的条件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2.法人的权利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享有参与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3.法人的行为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是指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4.法人的种类

    第一,企业法人,是指以生产经营为其活动内容,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向国家纳税的单位。

    第二,非企业法人,是指不直接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以国家管理和非经营性的社会活动为其内容的法人。主要包括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

(编辑: 陈俊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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