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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级市)委宣传部、国防教育办、人武部,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宣传部、市宣传系统各单位:
根据《国防教育法》、《国防教育大纲》和《广州市2007年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广州实际,现就今年领导干部“军事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防教育法》、《国防教育大纲》和《广州市2007年国防教育工作要点》为依据,以建军80周年和广州起义80周年为契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热爱军队、情系国防”的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军事日”活动,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的国防观念,积极营造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和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氛围。
二、活动对象
市直局以上各单位、各区(市)党政机关(含街、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按要求参加一年不少于一天的“军事日”活动。
三、活动内容
今年领导干部军事日活动围绕着“热爱军队、情系国防”的主题来组织开展,主要内容为:
(一)走进军营、了解部队。以军营一日生活为载体,参观军队营区建设、军事装备以及部队军史馆等,了解部队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军队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就。
(二)体验生活、共话国防。以观摩部队军事训练、武器装备操作、与部队官兵同餐等形式,感受或重温军营一日生活;以“国防连着你我他”、“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等主题共话军地情谊,营造军地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氛围。
(三)学习知识、掌握技能。以军用枪支实弹射击、教练手榴弹投准和投远以及战地救护、“穿戴防毒面具和防毒衣”等实操项目,掌握必要的军事技能。
四、组织形式与要求
今年,将组织市领导过好“军事日”活动,各单位应继续将今年的军事日活动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安排好活动经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既可以结合由市统一组织安排的“军营开放日”活动一并进行,也可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层次地自行与共建单位、国防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军事日”活动。
请各单位做好计划,周密安排,指定业务部门和专人负责。各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于12月30日前报市国防教育办公室(邮箱:gfb5529@126.com)。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广州警备区政治部
广州市国防教育办公室
200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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