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感情激发,有一种精神让我们内心震撼,他的名字由南海之滨飞越到北国之端,又再从中国传到世界。他,就是丛飞和丛飞精神。
——作者题记
2006年4月20日,深圳市义工联艺术团团长、共产党员丛飞同志因患胃癌医治无效去世,年仅37岁。人们以“自尊自强文明慈善堪称楷模;乐于助人爱心使者一生无愧”的挽联来悼念他,能给这样的挽联,无疑是对他一生的真实写照,这也是他备受推崇的主要原因。十年来,丛飞同志怀着赤子之心和关爱情怀,甚至向生命借贷,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义务演出300多场,无私资助贵州、四川等省贫困山区的贫困失学儿童和残疾儿童达178人,捐资助学金额累计超过300万元,即使是在病重住院期间,他仍时刻牵挂着失学和残疾儿童。直至去世前,他还立下遗嘱捐献眼角膜,以他最后的爱心之举,将光明永远馈赠社会、长留人间。因为丛飞同志生前表现突出,他先后被授予2005感动中国年度人物、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中国首届中华慈善奖、中国第二届十大公益之星、2005年广东省十大新闻人物、深圳市文明市民和爱心市民等荣誉称号。
一个义工联艺术团团长,如此被人们推崇?他用什么打造了自己的灵魂,又如何锤炼、去度过自己有限的人生?笔者认为,他的可贵之处主要在于:
一、迎合了当前社会的发展潮流:知荣明耻。
丛飞同志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实践者、传播者,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杰出典范,是在广东这片改革开放沃土上成长起来的时代楷模。 审视丛飞精神,我们会发现,在伟大的行动背后,其精神都是相通的,而最核心的价值就是迎合了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他以孩子未来、民族未来为忧思,满怀情感地帮助贫困山区的孩子们接受教育,这不仅是悲天悯人的大善,也是以国家利益为重的深思。“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作为歌手,商业演出是他唯一的收入来源,但他同时又是义工演出团体的一员。而他总是将义演,做善事排在商业演出前面。在他的心中,服务普通百姓,服务弱势群体,永远比赚钱更重要。“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丛飞一生完全是在燃烧般的辛勤劳动中度过的。赚钱做善事和义工的活动需要他的辛勤劳动。身价不高,但奉献出了三百多万,而这全是他辛勤劳动赚来的辛苦钱。为了工作和他人而完全忘记了自己,他的病完全是累出来的。“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在丛飞的人生中,他帮助过的不仅是贵州山区的学童。一起唱歌的歌手,一起做善事的义工,一起住院的病友,都能感受到他的热情、团结、友爱、真挚。“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丛飞本可以过上安逸无忧的体面生活,但他抛弃安逸、倾其所有助人为乐,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在最后身患绝症之时,却连看病的钱也没有。
可见,任何一个时代的楷模,无不植根于传统美德的沃土,无不体现着先进的时代精神,丛飞就是这块沃土成长起来的典型。我们学习丛飞,不仅仅是他的善心和义举,重要的是要在学习他的精神的过程中,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把建设和谐社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二、体现了中华民族几千年传统道德精华:舍己为人。
丛飞同志把帮助别人当成最大的快乐。他把自己毕生精力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把自己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社会和他人。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仍想着孩子们,并决定在去世后将眼角膜捐献给有需要的人。
丛飞同志乐于助人,慷慨大方,自己却过着俭朴、清寒的生活。他住着58平方米的公寓,交不起女儿的入托费,欠着20多万元的银行贷款,甚至连为自己治病的几百元医药费都拿不出来。但他无私资助贵州、四川等省贫困山区的贫困失学儿童和残疾儿童达178人,捐资助学金额累计超过300万元,这和自己俭朴的生活成了鲜明的对比,其精神和内心世界是多么高尚和宽广。
丛飞同志一生乐善好施,对他人有困必助,有难必帮。不管是对国内边远省区的贫困学生,还是对东南亚海啸灾区的难民,他无不倾其所有,用自己的侠胆爱心感动了中国,也感动了世界。
由此可见,无私奉献、舍己为人是贯穿在丛飞短暂一生中最突出、最感人、最完美的主旋律,也是丛飞精神的核心内容,灵魂所在。
三、反映了当今社会文明进步的客观要求:我为人人。
丛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的传播者。在社会的大我与个人的小我之间,他选择了大我;在个人利益与他人幸福之间,他选择了他人;在物质享受与精神追求之间,他选择了精神追求。他日行一善、月积一德、“不以善小而不为”。丛飞凡事多为他人着想,用爱支撑彼此的人生;有德则乐,乐则能久。丛飞尊敬老人,爱护小孩,内心充满向善、知善、从善的信念;满怀怜悯之心、恻隐之心,倾注全力帮助弱者;做好事不求报答,满怀希望之心,感化和激发人的内心良知,使人们的思想从愚味中得到解放,时时帮助和关怀别人,在社会中形成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丛飞同志把报效祖国、服务人民作为实现理想、成就事业、体现人生价值的基石,把爱国之情、爱民之心融会在社会公益事业之中。十多年来,他矢志不移,不辞辛劳地参加各种慈善演出、倾力捐钱捐物资助失学儿童和残疾儿童。他参加义工8年,为社会义务服务的时间长达3600小时,用生命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丛飞在奉献中超越自我,在助人中完善自我,一步步从小我迈向大我,追求着人生境界和人生价值的升华。丛飞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却是一个高尚的人。丛飞的事迹折射出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赤子情怀,体现了他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价值追求。
四、彰显了我国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内涵:助困护弱。
丛飞具有无私奉献的博大胸怀,他把人生最大的快乐放在帮助别人上,把为人民做好事,看作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且总是那么热情和一贯,甚至把奉献做到了极致。他的演出有60%以上都是义演,在自己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十多年来,他捐赠钱物300多万元,用于救济弱势群体。
十年来,丛飞同志怀着赤子之心和关爱情怀,甚至向生命借贷,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义务演出300多场,无私资助贵州、四川等省贫困山区的贫困失学儿童和残疾儿童达178人,捐资助学金额累计超过300万元,即使是在病重住院期间,他仍时刻牵挂着失学和残疾儿童。他自己曾说:“奉献是我最大的快乐。”这既反映了丛飞崇高的品德和风格,又反映了他无私奉献的人生态度和博大胸襟,扶危济困,乐于助人;反映了他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高尚情操。
丛飞精神,体现了他扶危济困、扶弱助贫的高尚品德,激发每个社会成员的社会责任感,在全社会形成关心群众疾苦,关爱弱势群体,人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
五、搭建了当今社会和谐的阶梯:和睦共处。
丛飞实践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构想,不断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自己的实际行动。一方面,丛飞继承了古圣先贤“仁者爱人”的道德品质,着力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他乐人之所乐,悲人之所悲,以爱心体现仁心。丛飞用他道德的自觉、行动的自觉和博大的仁爱之心,向我们展现一个高尚的灵魂。丛飞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甚至只亲其非亲,只独子其非子,矢志不移、不懈追求社会和谐的坚定信念。在舞台上,用他的善心和真诚,获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在义工眼里,他是和蔼可亲长兄;在病房里他是患者的福音,精神医生,给患者以战胜疾病的信心。他不管到哪里,都把笑声带到哪里。在丛飞身上处处体现了华夏文明的精神实质和崇高的品格。另一方面,“丛飞精神”又是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的生动反映。互助友爱、和谐融洽。丛飞正是以自己的爱心付出践行了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睦共处。
六、创造了人间的美好未来:大同世界。
《礼记“大同篇”》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已;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已,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也。丛飞精神反映了这种大同世界的基本特征,让每一个人同在蓝天下,天地人和,生活美好,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得更加温馨美好。
丛飞精神,反映出他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高尚情操,努力营造团结互助、友爱向善的人际环境,使整个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综上所述,丛飞用火红的青春和诚挚的爱心,演绎了人间的真情,谱写了动人的生命乐章,为我们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丛飞精神”。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赤子情怀,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价值追求,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高尚品德,甘于清贫、艰苦奋斗的崇高品格是“丛飞精神”的深刻内涵。这种精神是体现社会文明进步潮流的时代强音,折射着对人生、对理想、对事业的积极追求,蕴涵着正确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认识人生的丰富内涵,反映着社会主义社会主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习丛飞同志,弘扬“丛飞精神”,对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重要的示范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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