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组织税收收入1069.0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9%,增收167.55亿元。其中,组织国内税收收入(计划考核口径)781.52亿元,比上年增长23.71%,增收149.8亿元。中央、省、市三级税收收入同步协调增长。中央级税收收入883.37亿元,比上年增长18%;省级税收收入60.36亿元,增长23.76%;市县级收入125.32亿元,增长20.34%。是年,该局税收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广州率先跨入年国税收入规模超千亿元的城市行列,成为继上海、北京后全国第三个年国税收入规模超千亿元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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