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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www.guangzhou.gov.cn2005年6月15日 11:36:22

广州市质检网

一、职能转变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技术监督工作要从偏重于直接规范企业技术基础工作向规范市场行为转变,从偏重于信赖行政手段监督向依法监督转变;加强对全市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依法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计量的监督管理,对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以促进全市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将工业企业内部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下放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理顺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市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的技术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和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广州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执法监督工作。

    (二)拟订广州市有关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促进全市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制管理。

    (三)负责全市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推行现代化质量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对生产、流通领域的产品和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调解和促裁质量纠纷,负责服务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

    (四)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企业制定标准及对平品标准进行备案管理,促进企业有序生产,提高效益。

    (五)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监督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最高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确保全市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六)加强对全市抚摩监督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制订全市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有关技术监督技术机构的工作。

    (七)组织全市技术监督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及信息工作。

    (八)组织、规划、指导全市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负责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初、中级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和技术监督行业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及执法人员培训指导。

    (九)指导、协调市辖区、县级市技术监督工作。

    (十)承担市政府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打假工作。会同工商、医药、卫生、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做好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辑: 山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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