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信息化字〔2008〕15号
各区、县级市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纪委和省信息产业厅的统一部署,2008年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向县级政府推广,覆盖全省各县(市、区)的行政审批业务。为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的统筹规划,按照省信息产业厅的要求,需各区、县级市提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相关情况,请各区、县级市填妥附件表格,于3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我办,由我办汇总后统一报省信息产业厅。表格的电子版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相关情况统计表
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联系人:罗明,电话:83124061,E-mail:luom@gz.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