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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可获重奖

www.guangzhou.gov.cn2008年3月7日 11:26:42来源: 信息时报

 
  (记者 黎芝 通讯员 彭淑芳)记者昨日从荔湾区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获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荔湾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将获得一定的奖励。

  据了解,受理举报的行为主要包括15个方面,例如:发生死亡、重伤或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或有关人员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未及时、如实报告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危险物品或民用爆炸物品的车间、营业场所、仓库与员工宿舍或民宅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危及员工、居民安全的,等等,经查处核对属实,依法处罚后,将给予100-1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投诉举报电话(传真):81376415 (24小时开通);投诉举报邮箱:Lwajj@21cn.com 荔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9号五楼 邮政编码:510150

(编辑: Al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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