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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创卫”要容得下小商小贩

www.guangzhou.gov.cn   2007年4月19日 09:52:45      作者: 吴睿鸫


  广州将于今年6月申报全国卫生城市,这是广州自1990年以来第18度创卫,此次能否成功?媒体的记者近日通过走访发现,不少地方仍存在脏乱黑点和卫生死角。对此,市爱卫办表示,广州创卫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希望广大市民都能够参与进来,对所有脏乱黑点和卫生死角,坚决予以曝光。据悉,工作不力的干部,也将进行撤换。(4月17日《新快报》)

  毋庸置疑,广州市在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方面,历经18个春秋,始终坚持永不放弃和永不言败的精神,的确体现了对“创卫”工作的一种执着追求。然而,笔者在肯定广州市“创卫”工作的同时,对城市的管理者,能不能包容城市的小商小贩,话说严重一些,城市“创卫”,小商小贩是会不会遭受“灭顶之灾”,感到十分担忧和不安。

  笔者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因为,城市“创卫”,商贩遭殃,在全国不断轮番上演。就以河南省一些城市“创卫”来讲,濮阳市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工作,限定日期,通知“严重影响市容”的200多个商亭自行拆除,逾期将强行拆除,而这些商贩是有正式的审批手续,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具有合法身份的商亭;洛阳市禁止农民进城卖桃就是因为“创卫”,在温总理亲自过问后,总算解决了卖桃问题;想不到到了卖枣,其难依然如故,其缘由还是为了“创卫”。

  从这则新闻报道细节来看,无论是市场的脏乱,还是大排挡的无序,同样都把小商贩列为“高危人群”,以及城市市容市貌的“毁坏”者。很显然,城市管理者的矛头对准了这些为生计而奔波的小商小贩们。可以想象,广州市的“创卫”工作到了背水一战,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关健时刻,而且,这次“创卫”上升到全民动员的“政治高度”,并与官员官帽挂购的行政问责,谁能保证小商小贩不会受到“灭顶之灾”呢?

  一般而言,城市“创建”有两种形式,具体讲有“创建卫生城市”和“创建文明城市”,它属“爱卫会”和“中央文明委”负责管辖,如果按级别,又分为省级和国家级。现在,全国许多城市发生小商贩与执法者冲突,甚至流血事件,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创建”过中,通过激烈对抗发生的。原因是,许多地方的“创建”都是为达标进行突击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搞运动式执法和突击式执法,这就难免发生矛盾冲突。那么,人们要问,不管是“创卫”,还是“创建文明城市”,为什么城市里容不下小商小贩呢?

  我想,这与城市管理者管理目标与管理理念有着很大的关联。尽管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需要若干年的努力。但是,有一些城市,却不顾现有国情实际,把城市管理目标人为拔高,完全按发达国家管理标准考量,以至于“小商小贩”则成为城市管理所讨伐的对象。

  其实,像“创建卫生城市”和“创建文明城市”等,都是超前的,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因此,城市管理者都应反思城市管理目标和管理理念,重新找准定位,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制定出切可实际城市管理目标。与此同时,建议取消“爱卫会”和“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双创”活动,或者两部门按现有的国情,重新修改“双创”制度。惟此,城市里才有可能容得下小商小贩。 来源:红网

 

 

(编辑: 吴青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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