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接访市长热线“12345”时,对市民肖先生反映的“走鬼”问题表示,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疏堵结合的可行性研究,引导各区开辟一些区域给小摊贩经营。
半年前,《羊城晚报》报道,上海市对马路“走鬼”不再一律封杀,摊主只要在上海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请临时设摊。对此,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回答记者该不该宽容“走鬼”的采访时,在表示“走鬼”违法经营,影响行人通行,就不该宽容的时候,也表示将出台措施,对家庭困难的人员摆摊经营,给予减免或者优惠措施,鼓励他们合法经营。这次对市民的回答,说明广州市政府正按市长张广宁的要求在落实具体的措施,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广州也会出现一些管理规范、方便群众的、类似“跳蚤市场”的“走鬼市场”。那时候,“走鬼”将不再用走鬼了,他们既可以有合法摆摊经营的地方,又可以交税为国家作贡献。
报道是在“张广宁强调,广州市已经进入创卫工作冲刺阶段,对于有损城市卫生环境的现象,欢迎市民投诉举报”之后,报道这个消息的,似乎是为了创卫的需要才这样决定的权宜之计。实际上,“走鬼”的问题由来已久,对这个问题的处理,体现了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正如我在半年前就此事发表评论所指出的,这里关键是把握一个“度”。“如果宽容无边,干脆承认‘走鬼’是合法,我们的城市就会成为一个大乡镇,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干扰居民生活,大家是不会同意的;如果严禁‘走鬼’乱设摊摆卖,虽然,居民的生活环境好了,但我们城市的管理成本要加大,困难人员摆摊就业的路堵死了,就业更困难了,我们只有牺牲其他公共事业的投入,拿出更多的钱来保证低保人员的生活,拿出更多的钱去打击‘走鬼’,如果再严些把他们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割掉,甚至会影响居民的生活”。
这个“度”在哪里,就在“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要在社区合适的地方设立一些“走鬼”摊位,必须要依靠街道相关人员,如果面对“走鬼”摆摊的要求,只以一句“不符合政策,要解决找市长去”来敷衍了事,当然不能选择好这个“度”,因为不同的社区群众有不同的要求。张广宁要求他们,“作为最接近群众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应该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意识,从社区、街道就开始帮群众切实解决问题,能解决的尽量解决,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只有这样,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们政府对这个“度”的把握才会越来越准确了,提出的办法就不会是为“创卫”的权宜之计。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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