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予欢编的《民国广东将领志》(广州出版社1994年版)第116页《张之英》条中说,“张之英……钦县(今属广西)人,……1932年起任第一集团军代理舰队司令,广东江防第一舰队司令,广东海军司令。1936年任广东绥靖公署少将参议。1947年任第二十二军参谋长。1948年5月在陕西率部起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陕西省参事室参事。1960年在西安病逝。”把张之英说成“起义将领”。
张之英是广西钦州市(原广东钦县)钦北区小董镇那兰村人,在钦州为人所知。《钦州市志》在“人物志”中便把他列入,但作者对本地人却不作任何调查,或出于别的原因,完全抄袭《民国广东将领志》的说法。在《张之英》条中,说张之英于“1948年5月在陕西率国民党部队起义,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陕西省参事室参事。”(见《钦州市志》第1357页)。《钦州文史》第6期章慈芳写的《钦州近代部分武将简介》中写张之英的历史亦基本照抄,说张之英“1941年任蒋介石二十二军参谋长,驻防西安。解放战争期间,张之英于1948年在西安率部起义,归属中国人民解放军,1960年病逝于西安,终年76岁。”这两份材料一出,其后一些涉及张之英的文章、事件都转抄流传。如小董中学校庆,说张之英是校友,把有关张之英的这些话抄录公布,示为荣耀。《钦州日报》2005年6月15日第3版登张帆、张朝森写的《张之英与小董思亲桥》,开头即抄了上述《钦州市志》的话,最后说“张之英是个小事不含糊,大事不糊涂的人。在全国解放前夕,他身任国民党军中要职,毅然率国民党军队起义投奔共产党。”“三人成虎”。很多人这样说,不知道张之英历史的人就相信张之英真的是“起义将领”了。
但是,稍为知道钦州(原钦县)历史的人,都知道张之英的历史情况,而且有据可查。有人找到《钦州市志》编辑部的负责人提出疑问。他们说:“我们有根据”。随即复印出《民国广东将领志》第116页《张之英》条为证。其后,我们与原书作者联系,他承认有问题,但是怎样搞错的,一时说不清楚。因此,我们便多方查证。
广西政协文史资料研究会编的《广西抗战亲历记》中,新十九师五十六团团长阳丽天写的《镇南歼敌纪实》中说:“小董至板城之间有一那兰村,该村的张某(忘其名)原系驻防广州附近之海军军官(录者注:那兰村只有张之英一人在海军任军官),广州沦陷时叛国投敌,现在广州汉奸组织里供职。敌人在钦防登陆后,张即写信回家,叫家人对敌人的需要,尽力相助……。”桂林图书馆收藏的《救亡日报》1940年1月9日第3版董君拣写的《敌寇在小董的暴行》中说:那兰村的张之英“曾任广东海军司令,现为南路大汉奸。”
张之英其后的去向,据钦州政协编的《钦州文史资料》第6辑载那兰村族老张荣卿口述的《张之英为家乡做的三件事》中说:“1936年陈济棠下野之后,之英……一直在广州香港闲居。1954年在香港逝世”。台湾编印的《钦县志》中知行写的《怀念张之英将军义举二三事》一文中说:“张将军于三十七年(录者注:即1948年)大陆局势逆转时,由广州迁居海隅,民国四十四年与世长辞于香江”。(如果是起义将领,台湾编的《钦县志》绝不会这样写)
我们查阅台湾中国工商联合会出版社出的《中国国民党九千将领》,张之英同名同姓同少将级的有两人:一个是广东钦县人(现广西钦州);一个是浙江温州人,都没有说他们到二十二军任参谋长。遍查国民党起义将领名单,也没有张之英其人。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的原国民党将领的回忆《解放战争中的西北战场》中说:二十二军原属邓宝珊为司令的晋陕绥边区总司令部,军长左世允,参谋长姜谦祖、张之因(不是张之英)。该军军部及所属八十六师于1949年6月1日在榆林起义(1948年5月西安无起义)。
我们向陕西省政府参事室查询,室负责人答复:该室从没有张之英这个名的人,只有张之因。他们提供的张之因简历如下:“张之因,陕西长安县人,1904年出生,1984年5月5日在西安逝世,享年80岁。张之因同志,学生时期,在陕西立诚中学学习,毕业后即从军。1925年由冯玉祥(国民二军)选送到苏联陆军炮兵专科学校学习。1928年从苏联留学回国,历任十七路军上校参谋处长、副师长,国民党军政部上校专员,杨虎城部三十八军参谋处长,二十二军少将参谋长等职。1949年5月,以国民党二十二军首席代表身份赴延安与中共和平谈判,于6月1日在榆林起义。起义后,先后任解放军副军长,西部军政委员会参事,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
显然,张之英和张之因是两个人。在国民党二十二军任参谋长并在陕西起义的是张之因,不是张之英。因为英与因语音相近,或别的原因,有人便把张之因错作张之英。一字之差,相去千里,把一个民族败类美化成起义将领,掩盖隐瞒其历史罪恶,以讹传讹,谬种流传,造成极恶劣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很多青年人不熟悉了解过去的历史,而一些编写历史的人又缺乏严肃求实的态度,或由于别的原因,不作任何考据,甚至写本地的历史也不调查研究,简单抄袭了事。这样就难免出现纰漏,造成不良后果。地方志、地方文史,写地方人与事,尤其应该做到真实可靠,因为很多人都以之作为第一手材料。当然,历史是过去的东西,许多人已不在,记载亦可能不全,很难做到完全准确。但应尽可能做到无重大的、原则的错误,发现疑问应即查证,发现错误迅速更正。总之,要实事求是,对历史、对人民负责。司马迁写《史记》,史家赞扬“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这是值得学习的。
(作者在解放前任中共钦县特派员、县工委书记。解放后任第一任中共钦县县委书记。离休前为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联络室主任。)
(编辑: 江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