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惠民六十六条",医疗卫生服务队热情为农民服务。资料图片
上半年加大教育、社保等事业投入
转眼间,2007年已过大半。然而,对于全市人民来说,张广宁市长在年初连任前的演讲中那振奋人心的话语仍言犹在耳,“以最大的热情关注民生”。回顾上半年政府所做的工作,张市长许下的这一承诺令市民听得高兴,而随后重金打造的“民生盛宴”,更令大家吃得开怀。
据广州市财政局局长张杰明介绍,上半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13.6亿元,同比增支23.5亿元,增长12.39%,其中增支较多的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等项目增量在2亿元以上,而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事业费的增幅在20%以上。
如果说财力的投入只是一个“虚”的数字,那么让我们来看看那些已出台施行的实实在在的民生举措。对于广州市民来说,这些举措都是性价比极高的“民生盛宴”,细细品味一下,其最值得称道之处是分量十足、货真价实且价廉物美。
社保
城镇户口居民可望全部享受医疗保险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这应该是对广大人民最贴心的保障。广州今年在相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甚至生育、工伤保险方面都有一定的“大动作”,为的是让更多的人们能够享受到公共财政的温暖。“已被破例”纳入养老保险的6000名退休人员、可受惠于糖尿病等7种慢性病门诊专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近30万病人、已被纳入生育保险的100万外来工、还有将在2007年底被纳入工伤保险的268万全市职工、农民工……这加起来的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而且都是在短期内都要做到的硬性保障,足见政府“炮制”这顿分量十足的“社保盛宴”的决心。不仅已落实的举措深入人心,从市社保局局长崔仁泉口中透露出来的消息更是令人期待。制定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农民养老保险办法、本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办法、“农转居”人员医疗保险办法和“低费率、保当期、保大病”的外来工医疗保险办法,争取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金的使用范围以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修改完善《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拟定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办法;调整乙类药品自付比例,进一步降低参保人个人负担……相信未来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可令更多的市民得到更大范围的全方位保障。
住房
让5600特困户住上“惠民之房”
根据去年出台的《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近期政府将通过加大政府保障型住房供应量,在2007年底前全部解决2005年底前统计在册的5643户双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在2010年前共解决9200户双特困户和8.46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为此,市政府根据全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较为充裕和政府住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的实际,扩大了双特困户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将双特困户住房面积认定标准从人均居住面积7平方米以下提高到10平方米以下,将租赁住房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322元,大幅提高廉租住房保障的惠民度,并明确提出在2007年底前通过建设金沙洲新社区廉租房,全部解决2005年底前统计在册的5643户双特困户的住房问题。这一系列立足于让“居者有其屋”的民生目标,都已在今年上半年有了扎实的下文。在继去年政府投资建设海珠区大塘和万松园、白云区同德和金沙洲E区共4个新社区住宅项目,共建设住宅7633套、建筑面积61.3万平方米之后,更新规划了新开工14个新社区建设项目建设住宅2.3万套、建筑面积达194.1万平方米。目前已动工的有6个,分别是海珠区大塘小区,天河区泰安花园,荔湾区党恩新街、郭村项目,黄埔区东苑、新溪项目,其余项目将于今年内完成土地征收和整理工作,年底前动工建设,所有项目将于明后两年内竣工交付使用。而去年动工的4个新社区,更已有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完毕,所有项目预计在今年年底前可竣工交付使用,将建成的新社区住宅建筑面积等于去年的3倍,以确保5643户双特困户能够住上价廉物美的“惠民之房”。
医疗
7.62亿元“升级”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据介绍,全市已建立的11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按业务用房面积应达到2000平方米的相关标准,达标的仅有30所。为了真正让居民可以在社区内得到疾病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今年上半年广州下决心升级改造市民身边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以使其达到服务功能合理,配备人员素质较高的标准,还全市人民一个货真价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这个决心一下就是7.62亿元的投入了。在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以及和意见相关的六个配套文件中,明确提出从今年6月起,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继续由市、区两级政府筹资7.62亿元,用两年时间完成12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改造。按照《广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经费安排方案》,用两年时间筹资3600万元,完成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卫生设备配置。从2009年起,每年筹资1800万元,对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卫生设备更新给予补助,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筹集,使全市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达到配置标准。
据介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升级改造”是视其具体情况来作针对性的安排的。其中从2007年起,用两年时间,通过购买、资源整合、改造等方式解决以下类型共64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的建设问题:一是待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所);二是区属医疗机构能整体转型、建筑面积少于1000平方米的和租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9所);三是从三级医院(含完全租房)和不能转型的二级医院本部分离出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所)。此外,对在2004年启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计划中尚未完成的22所进行改造。力争到2010年末,建成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市所有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建设标准,新增业务用房面积约12.3万平方米。
到社区医疗中心看病可享10%补助
在花大气力提升社区医疗水平的同时,广州还为社区医疗提供了相应的补助,标准为门诊医疗费市民支付90%(医保参保人可以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政府补助10%。其中包括了挂号、诊察、检查、治疗、手术和化验等医疗费,脑血管意外康复期、慢性心功能衰竭二级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炎急性发作、需卧床的骨折、恶性肿瘤晚期、在家进行腹膜透析的尿毒症、慢性全身衰竭、长期留置导管的重度尿路梗阻性疾病以及社区老年病、糖尿病并发征、长期卧床患者、帕金森氏综合征、老年痴呆等病种。而高血压病、糖尿病、脑中风(康复期)、慢性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冠心病(稳定期)、慢性心功能不全等八种慢性病的诊疗管理补助办法,则将进一步研究制订。
此外,广州还统一制定了具体的条文,提高了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2007—2008年,社区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补助标准分步提高到25元。2007年达到每人每年20元,2008年达到每人每年25元,市、区(县级市)财政负担比例为4?6(南沙、番禺、萝岗区全部由区负担)。 ■文字据新快报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 周方 陈伟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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