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全杰 通讯员李洪明、李海舟)为落实好《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精神,昨日荔湾城管大队率先制定颁布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荔湾大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程序》,并定于2008年9月20日开始正式实施。该程序是荔湾城管大队促进各项“创文”工作落实,规范各项创建工作处理流程,增强大队部门间联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据介绍,这是城管系统中首个责任追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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