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下午,农业部确诊并公布我市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后,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汪洋书记、朱小丹书记等省市领导的批示和指示精神,做了大量工作。
一、加强领导,组织有序,依法应对
各区(县级市)、各部门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周密部署,明确工作措施和内容,落实责任制度,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迅速行动,依照应急预案和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部署的要求,开展24小时值班,加大巡查和督查力度,高效、快速、有序地推进各项防控措施。
二、行动迅速,措施到位,控制有效
(一)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本系统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协调和督查。赵南先副指挥长17日下午代表市政府亲自带领市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到荔湾区督查疫情处理工作情况,检查了金花新市场等。
1.市农业局充分发挥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织、指挥、督促、协调和联系作用,切实加强家禽生产、流通等环节防控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召开全市动物防疫紧急会议;指导和督促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指导荔湾区做好一旦疫情确诊的各项措施的准备;组织4个督查工作组,对疫点周围的农贸市场进行防疫检查;加强动物防疫物资的组织调拨,保障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
2.市卫生局切实加强公众健康防护、监测和指导。启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监测方案》,对禽类销售的13名从业人员和参与扑杀处理的6名广州卫生处理厂的工作人员等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医学观察和采样送检(包括咽拭子和血液);对金花新市场160多名从业和管理人员进行健康跟踪;指导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协助做好消毒工作;发放预防禽流感宣传资料;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有关病例的监测报告;加强对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的监督,落实家禽采购台帐登记等制度。
3.市工商局切实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市工商局迅速下发《关于加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加强禽鸟批发市场、农贸(肉菜)市场活禽经营店档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的检查,无产地来源、未经检疫的禽类及其产品不得上市交易;规范禽类宰杀行为的检查,对未升级改造的市场要求建立符合卫生条件的集中宰杀间统一集中宰杀活禽,没有设立的严禁宰杀活禽;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死禽及其产品行为;加强市场卫生管理情况的检查,督促加强清扫和消毒。
4.市交委切实加强运输环节的监控。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督检查,运送家禽必须有检疫合格证,防止未经检疫禽类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加强客运站场、码头及营运车辆的卫生消毒。
5.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切实加强出口注册备案禽场的监管。对各注册备案禽场实施封闭式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场,加强防疫和消毒;加强存栏家禽免疫和监测;配合香港食环署官员开展对注册备案禽场的检查;要求各场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市林业局切实加强野生鸟类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重点检查流花鸟苑、越和鸟市和艺和鸟市等3个鸟类经营市场和流花湖公园鹭鸟岛,检查野生鸟类来源、检疫、卫生消毒和台帐制度等情况;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加强检查疫点周围的酒楼、市场,严禁经营无检疫证明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二)各区、县级市迅速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以家禽养殖场(户)、批发市场、屠宰场(点)和储运场所为重点,对养殖场和市场开展拉网式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动物疫病防控关键措施:加强检疫和市场监督,严把市场准入和采购进货验证关;督促家禽养殖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饲养管理和防疫工作,落实家禽禽流感强制免疫和监测,保证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加强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巡查和督查;加强消毒和病死禽的无害化处理;加强信息报告,发现异常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
荔湾区主要领导在事发后迅速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工作,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市场内所有活禽和死禽全部由广州卫生处理厂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整个市场进行彻底消毒;将病死禽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诊断;开展相关人员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对鸡档进货和销售情况开展查证索源调查;临时封锁场内家禽经营档等,疫情迅速得到有效控制,没有造成疫源扩散;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准备工作。在疫情正式公布后,荔湾区政府及时发布封锁决定,立即落实应对措施;周亚伟区长亲自带队对金花等市场进行检查指导。
目前,我市未发现人和其他禽类的异常情况。(记者 易宝 通讯员 史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