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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拆房中房最高罚10万

www.guangzhou.gov.cn2009年7月4日 09:56:46来源: 广州日报

工作人员正在拆除房中房。记者黄澄锋摄

  (记者陈翔 通讯员伍沛伟、曾嵘)广州市有8000多套房中房,开展整治一个多月来,业主自行拆除821套,近1000名业主还签订了自拆承诺书。昨天,广州市副市长陈国等到越秀区、白云区调研“人屋车场”综合治理情况。记者了解到,7月广州将对房中房开展“大清拆”行动。

  8月开始启动查处程序
  环市中路天胜村8号三楼的两套房,被分成13个“小公寓房”,部分带洗手间,部分没有。这10多个房间已被大锤敲掉一半多了,现还在继续清拆中。业主付先生在现场说,两套房子加起来一共有300平方米,他分隔出小房间后,去工商局申请搞旅业式管理,工商局没回复。“一个房间租800块钱,截至要拆的时候,还有5个房间没租出去。”付先生说,当时装修花了10多万。“现在也是响应政府号召,整改恢复原状了。”

  据悉,除了已自拆与承诺自拆的业主,目前还有广州市七成多的房中房业主处于观望。7月31日后,不自行拆除的房中房将被启动查处程序,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最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关部门严令,党员干部涉“房中房”租赁的须立即拆除。否则专项联合整治工作组将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编辑: 代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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