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广州要闻 广州论坛 新闻发布 专题点击 广州图库
政府资讯 广州年鉴 直通社区 网上服务 本地指南
名城专窗 游在广州 食在广州 相约广州 GZ TODAY



政务信息 重要言论 宣工文库 理论工作 新闻出版 文化建设 精神文明
对外宣传 宣传教育 国防教育 人才培养 社科规划 书香羊城 广州大典
互动交流 网上专题 网上视频 网上期刊 报刊文摘 网友园地 金钟奖

 
关于没收汉奸财产问题
(一九三七年十月十五日)

www.guangzhou.gov.cn   2007年10月15日 11:11:29     

 

  朱、彭、任[1]:

  十一日电悉。没收大地主,指没收汉奸政策的主要阶级内容,大地主而未为汉奸者,当然不在没收之列。在一切汉奸分子中,首先应坚决没收大地主,而对中层分子之为汉奸者,在未得民众同意以前,不应急于没收。工农中有被迫为汉奸者,应取宽大政策,以说服教育为主。这是统一战线中的阶级路线,有向全体明确说明的必要。

  洛[2]、毛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

  注释

  [1]朱,指朱德。彭,指彭德怀,当时任八路军副总司令。任,指任弼时,当时任八路军政治部主任。

  [2]洛指洛甫,即张闻天,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在中央负总责。

 

(编辑: 代丽 )

 
  版权所有:中国广州网  网络维护:大洋网  最佳浏览效果:1024*768+ 粤ICP备05096771号 使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