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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研究(2023年12月)

www.guangzhou.gov.cn2023-12-22 09:00:00来源: 中国广州网

【内容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纪检监察工作是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十四五”时期,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对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概述、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及如何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纪律保障、凝聚以纪检监察牵头的监督整体合力、运用执纪问责的强武利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等方面,探究如何在国有企业中发挥纪检监察作用。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概述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内涵

国有企业指国家投资兴办控制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是近代历史进程的一个自然产物,它有商业性和公益性特点,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与地方企业。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在上级纪委监委和本级党委领导下,开展的监督和反腐败工作,有依据有关法律要求建设廉洁文化、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等职责。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冲刺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阶段,作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重要主体,国有企业将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中面临更加多元的任务、挑战和机遇。因此,纪检监察工作成为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重要一环,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课题,如何把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大局之中,对促进国有企业事业科学健康、稳步发展发挥积极的重要作用。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快速蓬勃的发展,国有企业成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然而,对于很多国有企业来讲,目前纪检工作机构改革处于的逐步落实阶段,但对于二级及以下的企业,存在越往下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越薄弱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国有企业仍然面临缺乏上级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未能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有效融合,监督检查合力不足,多头、分散用力;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不完善,制度应建未建,未能体现纪检监察工作护航企业发展的特色;纪检监察专业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等,导致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质效不高。

三、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纪律保障

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全面部署,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任务。

1.学习理论武装工作。“十四五”时期,要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更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新发展阶段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一方面要加强理论武装,必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力抓好党组织集体学习和党员干部自学,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理论支撑作用,同时通过理论转化成着力深化作风建设、提升防控能力、营造良好环境、打造风清气正的实践,使之成为护航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武器。

2.落实政治监督工作。“十四五”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更要建设成为执行党的决定、宣传党的主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充分发挥堡垒作用,必须花大力气抓好政治监督工作。要积极推进纪检专责监督同党委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等有机结合,推动各类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使国有企业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时刻清醒和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思想行为划一,推动工作协调统一。

3.做好纪律教育工作。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要把纪律教育作为筑牢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根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推动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在国有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形成“保护伞”作用,并深深扎根于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心中。

(二)凝聚以纪检监察牵头的监督整体合力

近年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在做好全过程日常监督的同时,紧紧围绕关键流程、关键节点和“关键少数”,精准开展“嵌入式”监督创新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进入新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更要不断推进监督体制机制建设,牵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整合外部有生力量,形成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合力,加强对企业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1.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力度。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肩负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等任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好监督的基础作用,抓好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完善内部检查工作制度,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围绕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治理全过程,切实对企业本部、属下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切实对相关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的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资金管理、公车使用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2.列席会议落实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企业党委有关会议,列席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监事会及参与其他会议,对决策提出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通过整合企业内部人事、监事会、财务、审计、法务、工会等部门的监督力量,形成内部监督工作合力,牵头定期组织召开监督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监督工作,推进监督工作的落实,确保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得以贯彻执行。

3.重点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和效能监察。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牢牢把握监督的政治属性,锚定新时代新征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使命任务,抓深抓实监督首责,要统筹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和效能监察等一系列方略,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方面要加强督促有关部门、属下公司及时、准确上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项目有关信息,不能出现人为原因逾期上报、漏报错报的情况。督促各级党支部明确集体决策事项、范围和程序。进一步依靠科技力量,在“三重一大”防腐平台中实时全面掌握相关信息,落实决策信息电子化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另一方面要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围绕国有企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及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应收账款、产权交易、招标投标、物资采购、物业出租、废旧物资处置、等强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效能监察。督促相关部门自觉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防腐拒变关口前移。深入与财政(国资)系统兄弟企业交流心得经验,把一些优秀做法同本单位实际相互融合,推动监督工作更上一层楼。

(三)运用执纪问责的强武利器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和理论创新,“四种形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标本兼顾、宽严相济,体现“严管就是厚爱”,集“教育警醒、惩戒挽救、惩治震慑”于一体。执纪是核心职责,问责是重要职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落实好这两个职责,坚持执纪与问责相辅相成,为国有企业稳健发展引入一股清流。

1.时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十四五”时期,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规范有效的信访处理和报告机制,妥善处置好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对问题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同时,必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经常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势开展审查调查等工作,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严肃纠治“四风”,严厉查处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腐败等违纪违法案件,严格依照相关文件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

2.坚持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履责担当。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和权力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对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为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必须通过强而有力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对发生的损害国有资产权益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等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要严格执行问责机制,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让相关领导即使自己不腐也必须承担下属腐败的相应责任,从另一方面扣紧关键一环。

(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铁军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锻造堪当新时代新征程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干部,是在基层党组织中保障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的中坚力量,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用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坚定决心。

1.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政治建设,打造对党绝对忠诚的纪检监察铁军。必须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对党绝对忠诚、政治上绝对可靠作为第一位的要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深化对“两个确立”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推动培塑忠诚信仰、坚定政治方向。

2.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能力建设,打造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一是要突出政治导向,国有企业要扎实开展全员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专题培训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软实力,坚持问题导向,锻造业务精兵,注重实践导向,深化学用结合;二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导向,结合公司系统纪检干部知识面不全、经验存盲区、能力弱项等实际需求,分主题精准开展集中培训,着重加强对新经验的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提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国有企业要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跟班学习,加强实战训练,让党员干部在监督办案一线历练成才。

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廉洁建设,打造自身正自身硬的纪检监察铁军。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虽然没有“天然的防腐免疫力”,但也可以通过“忠诚干净担当”来回答如何实现自我监督的问题。作为监督者和执纪者的纪检监察干部,同时也是接受广大党员群众职工监督的一员,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这是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最基本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有勇于担当、激发担当精神,担起为国有资产保驾护航的历史责任,下大决心投入到干事创业中去,努力做到责任上身、工作上心。

四、结语

综上所述,“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冲刺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阶段,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社会经济的重要主体,国企纪检监察工作要融入企业管理中,更好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针对当前国企纪检监察缺乏外部监督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未能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有效融合,监督检查合力不足,人才队伍滞相对后等问题,要深化反腐败倡廉教育,建立纪检监察制度,通过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约束制度管控作用,通过运用执纪问责的强武利器,纪检监察干部人员要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用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坚定决心,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和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新时代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李沂泽,论丛2023.05

[2]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如何融入经营管理[J]党建研究,2023,142-144

[3]高洪岩、赵御淋、王薇.国企纪检监察"嵌入式"监督的探索与实践[J].现代企业,2020, No.419(08):118-119.

[4]杨凯.基于制度视域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改善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000(002):189-190.

[5]来源《纪检监察干部必备核心技能》,中国法治出版社

[6]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如何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钟林琳

[7]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中工网 2023.02

作者:广州市番盈新投资有限公司 梁嘉玮

(编辑: 广州网 龙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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