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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不少于6.8万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积极设置“妈妈岗”…… 
广东多措并举促进就业

www.guangzhou.gov.cn2023-08-17 17:24:34来源: 广州日报

2023年全省提供不少于6.8万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基准费率按1%实施……昨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多措并举激发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就业。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杨朝露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

《通知》提出,加大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支持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基准费率按1%实施。提高惠企政策覆盖面和可及性,将企业可享受的就业补贴政策,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通知》强调,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加强贴息资金保障,简化担保手续,全面落实10万元及以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和呆账核销机制。对确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可按规定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为支持创业就业,《通知》提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入驻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可给予最长3年的免租期,免租期满后上缴的租金收入,可按规定申请返还用于创业孵化载体的日常建设与运营管理。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通知》鼓励用人单位积极设置面向育儿妇女的“妈妈岗”,探索推动建设省级“妈妈岗”就业基地,对认定的省级“妈妈岗”就业基地可统筹省以上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适当奖补。对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市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本人实际缴费额的三分之二。

符合条件的企业每招用1人补贴或补助1000元

为鼓励企业吸纳青年就业,《通知》明确多项对企业的补贴政策。其中,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全年募集6万个以上见习岗位,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参加见习,对开展见习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加大“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参加计划的青年按不超过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此外,《通知》鼓励引导青年前往基层就业,对到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支持,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将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和基层就业补贴整合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对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定补贴,其中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

《通知》还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并强调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2023年全省提供不少于6.8万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

全省开发储备1万个以上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困难群体

《通知》强调,对2023年1月1日后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参照青年群体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继续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全省开发储备1万个以上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非本省户籍失业农民工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通知》还强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社区(村)探索建设运营“就业驿站”,建立就业服务专(兼)职队伍,提供就近、灵活、便民的岗位推荐、政策落实等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管理一体化系统,打造“广东就业地图”。

(编辑: 广州网 龙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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