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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法院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连续七年下降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www.guangzhou.gov.cn2023-06-27 16:11:43来源: 广州日报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魏丽娜、叶作林 通讯员谢君源、毛榕谦

6月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自2016年以来,广州法院受理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连续七年下降,其中2022年同比下降53.11%,较2020年下降83.17%。

对9件毒品案件依法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筱萍介绍,为在全社会营造禁毒氛围,市法院和六家基层法院对9件毒品案件依法进行集中公开宣判,以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判处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通报指出,2022年以来,广州两级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25件704人,审结383件620人,其中一审案件320件516人。在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共计201人,占全部被判处刑罚毒品犯罪被告人的 38.95%。在加大刑罚处罚力度的同时,加强财产刑的适用,共判处没收财产204万元、罚金457.75万元,判处追缴违法所得35.4万元,对59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吴筱萍表示,虽然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下降,但应看到毒品犯罪案件总量及在全部刑事犯罪案件中的占比仍然不小。而且广州的毒品犯罪表现出境内与境外、传统与新型、网上与网下相互交织的特点,广州法院惩治毒品犯罪,仍然任重道远。

结合当前实际,广州两级法院今后一段时期惩治毒品犯罪的重点工作,一是对毒品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惩治毒品犯罪的组织领导,持续有力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三是注重加强与公安、检院等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合力;四是结合办案,延伸审判职能,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积极发挥司法建议的促改作用,不断加大禁毒宣传力度。

宣判现场:男子在家造冰毒被判无期

26日上午10时,广州市中院第二法庭里,几宗毒品犯罪案件依法集中公开宣判。其中,被告人黄某生家中被搜出净重为约688斤的含冰毒成分液体,犯制造毒品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判决书,2020年5月起,被告人黄某生受同案人黄某文(已判刑)指使,与黄某文、同案人黄某朋(已判刑)共同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牟利。甲基苯丙胺为冰毒主要成分。

黄某文出资在广东茂名购买制毒原材料和制毒工具后,指挥黄某朋与黄某生运至其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的住处之后,三人在该住处共同实施制毒活动。

该案审理法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廖秋平向记者透露,公安机关前期通过居民楼化粪池的污水样本进行检测,发现甲基苯丙胺成分,后顺藤摸瓜侦察到该住处及嫌疑人。

2020年8月,公安机关抓获黄某文、黄某朋,并在黄某文住处查获涉案制毒工具、制毒原材料、含有毒品成分的液体等物品。经鉴定,净重为344.381千克的液体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为91.1%-0.2%不等,其中41.9千克含量达60%以上。

典型案例:多人因贩卖大麻电子烟油获刑

被告人林某鹏、邱某峰、邱某峰女友曾某(另案处理)通过微信联系接单,接单后由林某鹏通过美团跑腿或快递寄送发货,多次贩卖大麻电子烟油给数人牟利。经统计,2021年7月至8月,林某鹏交易至少达22次,邱某峰交易至少达5次,2021年8月中上旬,曾某交易2次。其中,8月11日,林某鹏以人民币659元的价格将3毫升电子烟油贩卖给李某甲,并通过美团跑腿送至李某甲住所,后被公安人员查获。经鉴定,上述3毫升电子烟油净重3.25克,检出列管的合成大麻素MDMB-4en-PINACA和ADB-BUTINACA成分。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林某鹏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邱某峰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徐兵介绍,“上头电子烟”表面听起来是烟,实际上是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的毒。从2021年7月1日起,我国就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纳入整类列管。因此,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就是贩卖毒品行为,属于刑事犯罪。

广州地区毒品犯罪特点:

1.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自2016年以来,广州法院受理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连续七年下降。2022年,较2021年同比下降53.11%,较2020年下降83.17%。今年以来,广州法院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比2022年同期下降61.54%。

2.犯罪类型主要以贩卖毒品犯罪为主

从2022年以来审结的毒品犯罪案由来看,排在前三位的仍是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及运输毒品。其中贩卖毒品的犯罪案件为254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79.38%。容留他人吸毒犯罪和运输毒品的犯罪案件为34件和26件,分别占毒品案件的10.63%、8.13%。

3.毒品犯罪分子仍以文化程度较低的青壮年男性为主

2022年以来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中,20到30岁的占比31.80%,30到40岁的占比35.77%,两者总共占比67.57%,可见青壮年仍是毒品犯罪主要群体。在全部被告人中,男性被告人占91.63%。初中以下学历占比74.27%,个别案件中也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高学历被告人。

4.犯罪网络化程度明显

2022年以来审结的毒品案件中,有142件涉及网络联络和支付交易,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44.38%。有39件利用物流实施运输和贩卖毒品,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12.19%。“互联网+物流邮寄+线上支付”是当前毒品交易的主要方式。此外,随着境内对制造毒品犯罪的不断打击,还出现毒品通过物流,由境外流入境内的情况,这类案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4%左右。

5.新型毒品案件呈扩散发展态势

在2022年以来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涉新型毒品的案件有92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28.75%。新型毒品包括合成大麻素、大麻酚、咪达唑仑、阿普唑仑等,其中,涉及合成大麻素的犯罪案件最多。新型毒品犯罪蔓延的态势应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编辑: 吴嘉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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