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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大型国有施工企业“大监督”格局的几点思考(2023年3月)

www.guangzhou.gov.cn2023-03-30 09:00:00来源: 中国广州网

【内容摘要】本文以大型国有施工企业为切入点,对构建有行业特色的“大监督”格局开展探讨,从构建“大监督”格局的重要意义着手,对当前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结合笔者所在的企业及工作岗位的实践情况对大型国有施工企业构建“大监督”格局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大监督;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是党和国家进入新时期提出的新目标,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依赖于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均明确提出,要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以构建“大监督”格局为着力,通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构建“大监督”格局的重要意义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属性要求

国有企业是既有经济属性又有政治属性的经济组织,承担着重大的政治、经济、社会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全面从严治党要用有效监督来保障,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势在必行。

(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发展要求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高质量发展是国有企业新时代的新使命,国有企业必将持续推进新一轮的深化改革,构建“大监督”格局就是把监督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实现监督工作“降本增效”的最有效途径。

(三)“风险防控前移”的现代企业治理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大监督”格局的构建促进了专业职能的整合和发挥,扩大了监督体、增大了监督面、加强监督力,满足了“风险防控前移”的现代企业治理要求。

二、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党对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不够

党的领导对监督的渗透还不够充分,企业各职能业务线的监督力量分散,监督力量的整合度还不够高,各部门工作上的衔接和配合不够,监督效能未最大限度发挥。

(二)内部监督体系建设缺乏整体设计

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建设上还没有统一的整体性,对于各治理主体之间和各部门之间监督职责内容的相互衔接缺乏有效实践,监督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仍需提高。

(三)监督主体履职能力不够强

在数量上,相对于工作任务量而言,人才队伍配置尤其是专职人员的配置还不够;在素质建设上,监督人员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与总体要求相比存在差距,仍存在以“管业务”代替“管监督”。

(四)监督成果运用不足

监督“后半篇文章”没有跟上,没有把监督成果与企业的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监督的导向性意义和促进性意义还没得到充分体现。

(五)监督工作的考核体系未有效构建

监督主体是否履行监督职责、被监督对象是否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并抓好整改落实等内容,尚未建立标准化的考核制度,“监督的再监督”还没成体系化构建。

三、构建国企“大监督”格局的实施路径

笔者所在的企业为广州地区的大型国有施工企业,有六十多年的发展历史,自2018年以来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从党的建设到企业治理、从组织机构到制度体系,随着改革的力度持续向纵深推进,监督体系也不断完善。在“大支部”党建格局的引领和推动下,“大监督”格局逐步成型。笔者结合所在企业的工作实践,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大型国有施工企业构建“大监督”格局的实施路径进行总结探讨: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大监督”有高度

构建“大监督”格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渗透到监督体系建设和监督工作开展的方方面面,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的发挥促进各种监督力量的进一步有效统筹协调。按照“党的建设融入企业治理”的步伐和思路,把监督的理念和职责逐步融入岗位职责、写入制度规范、嵌入工作流程,以监督促进治理,以有效监督确保企业治理效能提升。

构建“大监督”格局的整体目标归结起来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以党的领导增强监督的权威性,把监督工作按照“一把手”工作进行推进;第二,要坚持贯彻系统观念,在实现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再监督”的全覆盖;第三,监督是为了解决问题,“大监督”体系以解决实质性问题为目的,通过“补短板”、“强弱项”和“解难题”促进企业治理提质增效。

“大监督”格局的总体设计要彰显党的领导地位,在基层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纪委按照“双重领导”(即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的工作要求,以指定职能部门为主责统筹,整合职能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推动监督体系融入治理体系。

(二)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大监督”有广度

“监督”职能要服务于发展、反促于发展,建立“大监督”协同工作机制,要始终围绕发展中心大局不偏离,协同工作机制不是固定不变的,要不断根据改革的深化和战略的推进实施以及党的建设情况不断进行动态的调整和优化。

构建以党委和纪委“双委”为工作核心、纪委委员会议和监督联席会议为研究部署、专责职能部门为主责统筹的监督工作协调机制,以机制的有效运行为“大监督”格局体系的决策和执行提供保障,全面统筹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内外合作的工作协调机制,以机制驱动大监督体系的高效运作。

建立监督工作台账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审计、工会等常规监督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其他各职能业务监督力量,按照“谁主管业务、谁负责监督”的原则,同时把“监督”写进制度规范、把“监督”写进岗位说明书,形成同向同频、责任明确、各负其责的大监督机制,把监督融入单位治理,部门治理、基层治理,推动监督体系融入治理体系。

定期召开纪委委员会议、监督联席工作会议工作机制,协同常规监督力量和职能监督力量研究及部署协同监督计划和各时期重点任务和专项监督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推进解决监督难点问题。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和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不同监督主体将相关问题线索,按不同性质分别向其他相关的主责部门进行共享移送,及时通报有关线索信息。

以政策制度为依据,以主体责任监督清单、党委会决议重要事项督办机制为借力,充分整合政治监督、巡察监督、专项监督和效能监督等各项成果,突出抓早抓小、严肃执纪问责,专项治理与以案促改充分融合,把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果。

(三)构建工作保障体系,确保“大监督”有效度

加强基层党组织职能的发挥,做好“大监督”体系构建运作的领导保障。基层党委作为责任主体,对“大监督”体系的建设和运行负全面领导责任,把监督工作融入基层治理、融入业务流程作为党委主要工作进行谋划;结合基层“大支部”党建格局的深化推进,充分结合党支部的职能特色和业务属性,在监督体系的构建、监督工作的开展等方面切实发挥好“指导、统筹、协调、服务”的职能。

加强纪检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做好“大监督”体系构建运作的制度保障。对党纪法规制度进行梳理,收集党纪国法、省市相关文件、上级单位和内部有关制度,建立兼有工具书和教材性质的纪委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汇编,促进监督工作有规可依、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开展,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加强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做好“大监督”体系构建运作的履责保障。将监督体系建设情况纳入对党组织和职能单位年度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将年度监督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有关业务部门考核管理,与绩效薪酬奖惩挂钩。

加强监督队伍素质体系建设,做好“大监督”体系构建运作的人才保障。在人员配置上要以“专业”监督“专业”;在人才队伍的素质建设上,要更多地从风险识别防控、合规节点管理、履职尽责监管等方面实现全面提升。

(四)营造严管厚爱氛围,确保“大监督”有温度

树立正确导向,激励约束并重。从问责理念上切实结合发展形势深化“三个区分开来”的理解和认识,形成“容错保护”和“容错纠错”机制,对在改革推进中敢于创新、勇于探索的职工予以支持和保护,宽容职工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联合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通过谈心谈话、暖心回访等方式开展“人文式”监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设置层层防线,把监督履责与关心爱护结合起来,真正用严管体现厚爱。

作者: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邓晓珊

(编辑: 广州网 龙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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