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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9月施行

www.guangzhou.gov.cn2022-06-15 16:23:49来源: 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龙锟)6月14日上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确保“米袋子”。这是广东首次将各级政府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写入广东省地方性法规,也是广东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对撂荒地复耕复种作出制度性安排。

据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4月制定出台《乡村振兴促进法》,广东省有必要制定条例,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根据探索积累的经验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有关规定予以细化落实。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今年6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三审表决通过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黄伟忠介绍说,为了真正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条例明确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米袋子”,同时明确保障肉菜果蔬等农产品有效供给,建立稳定生猪生产的调控机制,优化丰富“菜篮子”“果盘子”。条例还明确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要求建立长期稳定投入机制,做好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和开发利用,加强种源关键核心技术和育种联合攻关。此外条例同时明确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依法科学合理划定并严格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渔业资源保护区,建设并保护高标准农田。

据黄伟忠表示,条例还着力就改善提升乡村人居环境作出规定。条例规范广东省特色的因地制宜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等“四小园”做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民俗文化、产业发展特征,统筹推动乡村风貌联村联镇、集片成带提升,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要求。条例还提出推进厕所建设改造,普及卫生厕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

(编辑: 龙煜广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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