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政务信息 宣传教育 政工论坛

深化国有企业专项监督工作探讨

www.guangzhou.gov.cn2022-05-30 10:00:00来源: 中国广州网

【内容摘要】国有企业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使命,一旦滋生腐败将会给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专项监督是推动监督力能作用发挥的重要补充和有力手段,本文将结合所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实践,探讨国有企业深化专项监督的意义和方法,总结专项监督工作体会,对国有企业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专项监督;探讨               

一、深化专项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固守国有企业应尽之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对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部署并提出要求,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强化了党委(党组)在执行、监督环节的责任担当,凸显监督在企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国有企业姓“国”,遵循党的指挥,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经济属性和政治属性内在的本质要求和应尽职责。

(二)铸牢国有企业廉洁之盾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当前,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部分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投资决策、工程建设、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领域存在较大风险。国有企业中的一些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很容易成为别有用心者和投机者挖空心思寻租的地方。开展专项监督,能够更有效地聚焦制约企业发展的短板瓶颈,针对影响企业运行效率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权责、合理授权、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切实把监督力能转化为治理效能,提高国有企业拒腐防变能力。

(三)助力铺就国企健康发展之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加强监管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强调了强化国有企业监督的重要性。和日常监督的统筹性、规模化、稳定性相比,专项具有保持监督专注性、连续性、灵活性的特点,能够紧盯系统化工作有效衔接的关键节点切实加强监督,推动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持续构建国有企业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监督制度体系,有助于推动企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保障国有企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深化专项监督的现实问题

专项监督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生产经营、业务流程、人事管理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个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加强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特别是党委监督和纪委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等立足全局,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得到大力发展和全面推广。监督体系日益成熟完备,但相对来说,着眼点较小、作用面不宽的专项监督在国有企业中仍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监督力量构成认识不清

说到监督,很多部门都认为只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事情,纪检监察机构独立完成就可以了,不应该耽扰其他部门。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不能置身事外,专项监督亦同。企业党组织既是受监督对象,又是监督责任主体。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既要督促各监督主体履职尽责,将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又要引导企业内部监督力量同频共振,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共同参与监督工作。

(二)对专项监督作用认可不高

一方面,作为专项监督主导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流于表面的消极心理,觉得不管监督哪方,都是吃力不讨好得罪人的事情。为了完成工作任务又可以当个老好人,于是敷衍开展监督工作,走走过场就算了。另一方面,抵制专项监督的情绪时有存在,职能部门觉得日常监督是例牌监督工作安排尚可接受,但专项监督明显是有目的有计划而来,摆明要给自己的工作挑刺找茬,因而对专项监督工作比较抗拒。

国有企业管理的是国家的资产,企业的各项运作必须要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监督机制的有力有效运行,是提高员工廉洁从业意识,营造清明正气氛围,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有力屏障。古语云,在其位要谋其职。严格开展监督与坦诚接受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和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工作本份和光荣使命。

(三)对专项监督内容认知不正

在开展专项监督的过程中,个别部门认为,监督的作用是抓早抓小,那么专项监督就是要事事监督,纪检监察机构日常派员参与物资采购、工程管理、设备维修、公务车养护等存在比质比价行为的过程监督就是开展专项监督,就可以实现抓早抓小的监督作用了。

以上的认知存在对“抓早抓小”的理解误区。抓早抓小指“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是指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是指事事都管,当然更不是指参与监督每个具体比质比价项目过程。专项监督的开展,恰是要将纪检监察部门从事无巨细参与各种项目过程监督中抽离出来,保持监督工作主导性和针对性,集中精力组织系统化、专业化、深层次的专项检查,提高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和效果,最终实现“小痈早治”的目的。

三、深化专项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一)搭好架子

完善专项监督体系、推进监督纵向延伸并实现体系化、专业化,是强化专项监督的前提。首先,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织密系统监督网络。通过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强化监督效能力量发挥,着力消除对公权力行使的监督空白和盲区,把所有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其次,强化制度建设。邓小平同志说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有效制度的助力下,专项监督工作如虎添翼。在开展专项监督时,要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中心工作和竞争环境提出的最新要求,努力探索完善专项监督机制的途径和办法,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建设,强化权力决策过程监督与保障中心工作相结合,实行监督工作项目对标、按计划、分层次管理。再次,强化力量融合,厘清监察、审计、财务、法律、纪检等部门监督职能,推动跨部门同步发力,构筑“术业有专攻,合作无缝隙,监督到点位”的“全方位协同监督”体系,对重点、难点、塞点业务领域实施系统化全程监督,确保工作机制能顺形势、合司情、有效力、得民心。

(二)立好靶子

一是主动对标国有企业党性原则、政治站位和党纪规章,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国企内部治理、内外监管统一起来,坚持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禁止什么,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确立专项监督的主攻方向和具体项目。二是树立“发展、深化、专业”理念,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聚焦企业管理重点、难点、塞点项目,强化监督职能,以问题为导向,主动靠前精准定位,创造性推进专项监督。三是主动应对“时”与“势”的变化,有效激活监督“末梢神经”,找准监督检查切入点和突破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以系统化、专业化的专项监督推动、促进、规范经营管理,有力实现降本增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

(三)开好方子

明确监督方向和监督项目之后,结合企业中心工作的运作安排和需求,紧盯重点工作任务,列出清单,明确分工,构筑跨部门分责监督网络。一是要坚持上下联动、思想共通、资源共享、交叉检查,运用现场调研、抽查资料、个别走访、材料收集等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准发现问题。二是要通过工作促进会、日常沟通了解、调阅资料等手段,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自查自纠,有计划、有步骤地跟进工作进展,确保全过程督促指导。三是在深入总结工作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务实求精、开拓思路、大胆探索、积极实践,不断寻找深化专项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模式,抓住加强监督效果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命门,创造新的效能增长点,实现持续改进持续提高的效果。

(四)串好珠子

俗话说,攥紧的拳头力量大。加强专项监督不能寄希望于单打独斗,一招致胜,必须集体出动,打出“组合拳”,形成监督合力,构筑起全方位的防护网,全面围剿工作漏洞。具体到工作上,跨部门合作的专项监督体系构成了项目监督链条,而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穿针引线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办,牵头靠前监督,发挥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和系统应战效力,实现纵深监督,以有力的监督问责推进问题解决。在此过程中,纪检监察机构既要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担当,加强沟通协作,完善依法依规解决问题的制度机制;又要明晰职责,打通监督链上的中梗阻,特别是要厘清各自职责,既要减少职能重叠,避免货源浪费,又要填补空白区,并简化各环节审批程序,建立起协同配合机制。

纪检监察机构在加强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业务监督的工作合作的基础上,还要推进交叉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监督模式贯通融合,探索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全盘监督工作格局,畅通贯彻落实反腐倡廉、促进企业氛围清正廉明的“最后一公里”。

新时期,国有企业深化全面改革的历史使命任重道远,在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做强做优做大的道路上,积极探索深化国有企业专项监督工作的有效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工作内容,充实队伍力量,发挥专项监督的刚劲助攻和灵活推手作用,有助于推动、促进国有企业监督体系效能的强化和提高。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

[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

作者: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李宇娴

(编辑: 骆文清)

返回首页